长沙县支持文化和旅游业战疫情促发展十条激励措施

日期:2020-03-15   来源: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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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竞赛活动,以超常举措、超常力度,强力促进全县文旅经济全面复苏,全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和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开展立体旅游宣传。建立立体宣传网络,强化大宣传大策划大营销,逐步建立户外广告、电梯、广播、电视、报纸、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在市区举办文旅专场推介会,扩大旅游宣传覆盖面。依据旅游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增强旅游宣传的靶向性和智能性,实现精准化宣传。完善长沙县文旅手绘地图、形象宣传片、导游词、宣传展架、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

  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支持鼓励各类旅行社设计、打造、宣传并运营长沙县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对社会反响良好,年接待旅游人数排名前三的旅游产品(线路),年终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交通公司开通“长沙县旅游直通车”。

  三、支持举办旅游节会。鼓励各镇街及文旅企业结合自身特色,融入二十四节气民俗文化、长沙县非遗传承、文化送戏下乡、体育赛事活动、无人机灯光秀等元素,分“春之韵、夏之恋、秋之梦、冬之趣”四季举办文旅产品集中推介会。按照节会规模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全年计划送30场文体活动到各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点。

  四、实施《长沙县2020年“入县游”奖励办法》。安排财政资金150万元用于支持鼓励省内旅行社和旅游服务机构设计、打造、宣传并运营长沙县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对各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游客在长沙县开展一日游活动的,根据旅行社年度累计带客入县人次,最高给予15元/人次奖励;对各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游客在长沙县开展多日游活动,停留时间累计达1晚2天(含)以上的,最高给予50元/人/晚/次奖励。

  五、举办长沙县“你消费、我买单”活动。联合县内100家文旅企业,于疫情结束后马上启动“长沙县‘你消费、我买单’促进文旅消费活动”。此次活动整合资金500万元(含电子现金消费券和民宿、茶产业、夜经济等各类文旅体企业的优惠券),可在县内100家文旅企业自由消费。优惠券将与相关媒体合作,采取文旅知识问答、幸运大抽奖、网上抢券及活动现场扫码等方式发放。

  六、支持我县文化旅游品牌打造。鼓励引导我县文旅企业提质升级,做出特色。支持鼓励我县民宿产业、茶旅产业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星级乡村旅游点、景区景点提质升级,积极开展我县以网间、乡间、夜间为代表的“三间”特色经济示范项目“十佳”评选。获评国家级5A、4A(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A(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获评省级五星、四星、三星星级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旅游点(特色产品/荣誉),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特色旅游名村,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特色旅游名镇,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评国家五星、四星(金叶级绿色饭店)、三星(银叶级绿色饭店)旅游星级饭店,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获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评“三间”特色经济示范项目“十佳”项目的,每项目奖励5万元。

  七、支持旅游项目建设。支持鼓励我县镇街、旅游企业进行重点项目建设,以促进县域旅游夯实基础、优化服务、提高品质。支持我县文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旅游集散中心及旅游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升级改造2-3个文化站为游客集散中心,新建或提质改造旅游厕所30个,支持二十四节气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县域内有条件的工业、农业、商业等企业利用自身资源进行旅游开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我县旅游商品的开发和旅游特色购物店建设。鼓励旅游企业通过新型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导游、导航、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项目和公共免费WIFI全覆盖建设。按实际投资额最高不超过30%予以补助。

  八、支持民宿产业发展。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民及村集体经济收入,推进农业+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入1200万元用于支持民宿项目建设、人才培训、品牌宣传、在民宿聚集区配套建设5个图书馆,5个健身房。

  九、开展企业帮扶行动。按照全县“大干一百天,实现双过半”竞赛活动要求,由县文旅局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干部带队,深入县内各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民宿等文旅企业开展对口帮扶活动,指导企业熟悉掌握申报中央、省、市、县应对疫情的支持政策措施,协调做好部门衔接等工作,重点落实企业关心的金融信贷保障、税费优惠、保险返还、社保调基缓缴、医保费率调整、培训补贴、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

  十、开展医务人员免费游长沙县活动。一是在“长沙县‘你消费、我买单’促进文旅消费活动”中,向我省援鄂医务人员赠送价值100万元的长沙县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券。二是长沙县9家A级景区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施景区免票政策,从景区恢复营业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国医务工作者(含港澳台地区),凭医师证或护士证和身份证办理免票即可。

  本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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