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长沙晟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98号和祥科技园105号(F栋)
法定代表人:覃锋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业务范围:模具、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部件的制造等
申请事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建设工程地下文物保护评审
建设地址:长沙县黄金大道以东、枫树塘路以西、福中路以南
贵单位于2024年4月2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设立名称为航空航天零配件产业园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建设工程地下文物保护评审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13号)第七条 位于县(市)行政区内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协助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根据长沙市楚汉文物考古钻探有限公司出具的《航空航天零配件产业园项目考古勘探工作报告》,该用地范围内未发现古代文化堆积及地下文物遗迹,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贵单位行政许可。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此决定一式两份,文旅局、申请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