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第022号

日期:2024-04-19   来源:  长沙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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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湖南艺天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265号融媒大厦2楼裙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志钢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内资文艺表演团体

申请事项:营业性演出许可

许可期限:2024419-2026418

你于202441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设立名称:湖南艺天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贵单位(个人)行政许可。本许可范围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请你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安全经营。

                                                  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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