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规上”企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也是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内生动力。“规上”企业数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成果。其入库的质和量,对全面如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规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制定依据
1.《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由“规上”企业申报入库奖励范围、各单位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规上’企业申报入库奖励范围”主要介绍了奖励的四类申报入库“规上”企业的范围。
第二部分“各单位责任分工”主要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职责。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强调”对“规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协调配合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