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激发需求行动暨“消费促进年”活动 新闻发布会宣传策划执行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3-12   来源:  长沙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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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激发需求行动暨“消费促进年”活动新闻发布会宣传策划执行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工作部署,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发需求行动、“消费促进年”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沙县拟举办激发需求行动暨“消费促进年”活动新闻发布会。本次活动将发布长沙县激发需求行动实施方案和2024长沙县“消费促进年”活动计划,通过汽车、住房、文旅三大板块齐发力,激发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温。

(三)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活动整体方案的策划与执行、活动的全媒体宣传推广等方面。具体如下:

1.活动方案的策划与执行

(1)策划并制定长沙县激发需求行动暨“消费促进年”活动新闻发布会活动方案,并成立执行团队科学有序的落实执行。

(2)设计制作活动所需文案、图片、视频等宣传内容。

2.对活动进行全媒体宣传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力。

3.所有活动执行完毕后,对活动宣传、策划、执行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留存。

(四)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活动结束

(五)验收标准

活动方案全面具有创意,活动执行严格要求进行,所有宣传都应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包括执行项目费用的单价、总价、税费及不可预计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提供服务,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采购项目预算

30万

三、供应商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一份。

2、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无需报名)

3、资格证明文件送至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33办公室。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长沙县商务局采购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

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止。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县商务局

联系人:党女士

电话:0731-84037466

地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商务局(望仙东路598号)



长沙县商务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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