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商贸服务业、境内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2、拟订全县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及资金、技术、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统筹、协调、考核和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拟订和落实兑现工作;负责第三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3、指导全县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县外商及其投资企业投诉及有关经营、发展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4、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5、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统筹全县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
6、拟订全县商贸流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按有关规定负责拍卖、旧货流通、成品油流通、汽车报废、二手车评估机构、直销企业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县拍卖、汽车报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成品油流通、旧货流通、二手车评估、再生资源回收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7、拟订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促进全县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负责协调全县货物进出口通关工作;协调配合上级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做好对外贸易的双边或多边磋商、谈判和争端的解决等相关工作;负责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工作;指导县内企业获得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
8、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等政策;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负责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相关工作;指导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
9、负责全县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三大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三大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0、按国家关于口岸开放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负责管理和协调处理全县的陆、空口岸,推动“大通关“建设,保证口岸畅通。
11、负责组织参与上级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承担全县会展业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以县政府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
1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会议会展政策;负责会议会展产业分析,负责展会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商务局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商贸流通发展科、外经外贸科(口岸管理科)、投资管理科(合约监管科)、会议会展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1、长沙县商务局本级。2、长沙县商贸综合协调事务中心、长沙县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长沙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商务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704.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4,704.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57.76万元,降低38.6%,主要是项目资金安排相对上年变动所致,取消了招商项目产业扶持(7.0T核磁)一个项目1150万元,减少了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两个项目2145万元,机关基本支出增加502.2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57.76万元,降低38.6%,主要是项目资金安排相对上年变动所致,取消了招商项目产业扶持(7.0T核磁)一个项目1150万元,减少了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两个项目2145万元,机关基本支出增加502.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4.86万元,占96.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6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67.56万元,占1.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5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974.08万元,公用经费180.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02.24万元,主要是职工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增加402.99万元,调入人员2名增加经费约5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5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项目资金安排相对上年变动所致,取消了招商项目产业扶持(7.0T核磁)一个项目1150万元,减少了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两个项目21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60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安排相对上年变动所致,取消了招商项目产业扶持(7.0T核磁)一个项目1150万元,减少了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两个项目21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0.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34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4.83%,主要是调入人员2名增加经费以及正常逐年增长。
(二)
“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可适当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4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0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12,000人,会议内容为县域大型会议会展;培训费预算30,000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400人,培训内容为招商引资、外经外贸业务培训;拟举办“星沙商圈“消费节,预算100万元,内容为促消费活动。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商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7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8万元,项目支出3,55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04.8万元。
2023年长沙县商务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3,550万元,其中:开放型经济发展(商务部分)805万元,商贸流通体系建设1,050万元,壹驰即时配送项目扶持1,000万元,招商引资等495万元,总部经济发展2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所有表格以Excel文件作附件上传,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