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星沙潮锦烟酒商行(邬志伟):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五粮液”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违法行为,请你(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14时0分到长沙县星沙市监所203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 涉诉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证据;
3. 涉诉商品的销售记录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杨晓青、朱迪
联系电话: 0731-84060697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网站首页
县政府
星沙要闻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星沙





关闭
打印


湘公网安备430121020002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