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县分公司:
经查,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县分公司在2010年6月13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未经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使用其公司信息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属于冒用总公司信息取得的市场主体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申请表、承诺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拟作出撤销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县分公司在2010年6月13日取得的设立登记的处理决定。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李林 许泉 联系电话:0731-8406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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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