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长沙县榔梨鼎轩酒楼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
标称:长沙县榔梨鼎轩酒楼采购的生姜,批号为2026-02-24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县榔梨鼎轩酒楼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生姜。长沙县榔梨鼎轩酒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长沙县榔梨鼎轩酒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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