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局抽检,我县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
长沙县福临镇董希龙综合超市销售的小红椒(抽样时间:2023-03-17),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县福临镇董希龙综合超市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因董希龙在购进小红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并移送至湖南省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