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课堂】特殊食品知多少?这些购买须知您得提前知晓

日期:2023-11-28   来源: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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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维生素补充剂、蛋白粉等特殊食品,也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纳,但您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是特殊食品吗?

什么是特殊食品

特殊食品是针对“一老一少一病患”的特殊类食品,包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类。其本质是食品,但在经营环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求专区专柜经营,设立提示牌,不可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有专属“蓝帽子”标识,不仅要专区专柜销售,同时要在销售区域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

生活中在药店、医疗机构、大型超市等场所常见的保健食品有维生素A\D\E补充剂,螺旋藻片、蛋白粉等。小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也有销售保健食品。例如带有“蓝帽子”标志的红牛、东鹏特饮、劲酒等饮品均属于保健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也应当进行特殊经营管理。

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是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婴儿(0-6月龄)的营养需要或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的部分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通常指1-3段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者可在产品外包装上查看注册批号“国食注字YP+4位年号+4位顺序号”(“YP”即“婴配”的拼音首字母)。

需要注意的是0段孕妇奶粉、4段奶粉、学生奶粉等均不属于婴幼儿配方乳粉。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常见于药店、医疗机构、母婴店等场所,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注意查看适用人群。选购时可在产品外包装上查看注册批号“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TY”即“特医”的拼音首字母)。

查询途径

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输入注册批号后,进行查询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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