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3-11-06   来源:  长沙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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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398日在长沙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各项决议“三个高地”建设为牵引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县发改局、城管局、科技局、商务局开展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时根据县人大评议要求,对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文旅专项和住建物业专项资金组织了审计对城市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美丽宜居村庄等重大专项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对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情况、长沙县板仓路跨线桥拓宽工程PPP子项目政府付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结构,着力改善民生,推进高质量发展,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表现在:

——狠抓财源建设,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落实减(缓、留抵退)税、减(免)征社会保险费、返还稳岗补贴等组合拳,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税源建设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税费共治机制,深挖收入潜力,堵塞漏洞,稳固财政收入;2022年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金库数)131.76亿元,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

——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坚持人民至上,全年累计安排防疫资金9.6亿元,筑牢防疫安全线;投入34.4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学校建设投入居全市前列;投入粮食生产相关专项资金2.52亿元,保障粮食安全;积极向上争取并落实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1.5亿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低保等4.5亿元。

——深化体制创新,财政改革有序推行。创新推进政府采购“四横三纵两联合”管理,节约预算资金0.48亿元;在全省出台首个县级政府采购工程实施细则,推进政府采购工程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监管工作;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重点资金和重点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联审联动不断加强,监督成效持续突显。加强审计与上级审计部门及县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监督等联动机制,上半年参与上级审计项目5个、巡审联动及人大评议项目8个,同时与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

截至2023年8月中旬,审计局挽回和避免财政资金损失2.27亿元,共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5起,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出台或修改规章制度24项。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08亿元,支出238.56亿元,结余7.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8.06亿元,支出260.11亿元,结余47.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1亿元,支出0.1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61亿元(不含上级统筹部分),支出10.94亿元,结余12.67亿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

2.个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未考虑上年支出情况。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开展不及时,不利于资金增值保值。

2.对外借款清理不到位。

3.少数项目推进缓慢,造成专项资金结余。

4.特许经营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未建立健全

2)充电桩安装未收取物业费或场地使用费。1家企业建立的充电桩未向场地管理方缴纳场地使用费或者物业管理费。

3)燃气特许经营权管理不到位。一是县内燃气企业收费标准不一致;二是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少数镇暂未通燃气三是缺乏有效监管未按规定进行中期评估督促运营企业人员持证上岗未按协议要求督促燃气企业保管燃气档案资料。

(三)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决算报表中债务付息支出和彩票公益金数据与年初预算数据编报不一致。

2.5项基金结转比例超过财政部关于结转资金的规定限额超限额的4129.6万元未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相关决策措施落实不力

1.城区环卫和消防等公益用水根据经开区水务集团提供的第三方评审报告结算投评评审。

2.路灯电费、运维费等未落实县分担。

(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欠规范

一是部分同类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支持范围、方向交叉重叠;二是少数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不一,自由裁量权较大;三是个别企业涉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三)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控制不严格,个别公务接待无公函

2.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一镇一快检”监测点覆盖了原检测点,导致原采购设备闲置;二是部分广告屏、路灯箱变等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3.罚没物资管理不到位。个别部门未执行罚没、查扣物品出入库管理台账;部分物品处置无佐证资料。   

三、重大专项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关于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向县财政上缴已代征的污水处理费5450.65万元;二是应计提未计提代收的公益用水污水处理费共计525.03万元;三是企业自建公租房资金使用效益欠佳;四是企业未按约定完成房源筹集及改造。

2.市政维护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内控管理不到位。一是派工单拟定不科学,对实施项目具体工程用料、用工及完工时间无具体要求;二是施工材料领用管理不严,材料领用后无使用明细台账;三是项目实施无验收程序。

2)违规转包和分包工程。如:个别公司中标市政应急维护项目后,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转包和分包工程项目。

3)部分日常维护与小型工程存在重复结算的现象。如:抽查发现10个已单独列入小型工程结算的项目,在日常维护结算中同时重复计算人工工资和机械费用。

3.停车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停车收费难以覆盖运营建设等成本支出;二是部分路内泊位收费管理不到位系统反映停车泊位费部分收入未收取到位,且未进行挂账处理             

(二)物业维修基金及物业管理资金审计情况

1.物业维修基金存在的问题

1)物业维修基金存储管理不规范,未实现利息收益最大化。一是在定存分配时未将银行运营风险纳入考核范围;二是定期存款到期后未及时转存,未实现利息收益最大化

2)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管理不严。一是资金申报主体或流程不规范;二是验收、结算监管不到位

2.物业管理财政资金存在的问题

1)物业专职社工管理不严一是招聘社工未按规定审批和备案;二是社工人员增减变动缺少事前申报与审核程序;三是部分招聘事项未见公开招聘及审核资料

2)考核、奖补资金管理不严。一是2020年至2022年拨付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资金无考核表或部分考核表无扣分理由与说明;二是同期拨付县物业协会工作经费支出附件材料不齐全

(三)政府购买服务审计情况

1.城市维护物业外包采购项目管理不严。一是物业外包人员未达合同最低配备人数二是PPP项目委托维护服务与社区城市物业服务外包部分内容重复,导致重复支付费用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对物业外包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扣款。

2.镇街部分政府采购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同类采购标准不一。一是采购价格监管缺位,标准不一;二是用人数量监管缺位,无量化指标。

2)部分费用不合理。一是多计算伙食、服装等费用;二是个别镇街租车费用偏高,与实际不符;三是个别镇街项目用人数量无法核实

3)履约验收不严。部分镇街采购部门和用人部门不一致,导致验收考核脱节另外在考核验收时仅对人员进行考核,未对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量化并考核。

(四)美丽宜居村庄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申报审核不严谨。项目建设申报投资额与实际投资额有差异

2.部分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一是个别村部分项目先施工后立项二是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第三方评审机构结算审核报告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

3.部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管护不到位。抽查发现,一是部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的绿化苗木存在枯死较多或杂草丛生等情况二是管护办法要求各镇街1万元/个/年的标准对已建成的美丽宜居村庄进行补助,部分镇街暂未落实。

(五)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水利发展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个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推进缓慢;二是部分河道存在影响行洪安全问题,未及时修复。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1个水库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法人履职不到位,造成边坡坍塌;二是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三是无依据列支其他项目费用。

(2)1个工程擅自变更设计,增加建设费用

3.少数项目涉嫌拆分规避招投标。个别村5个项目应打捆招标,涉嫌规避招投标。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评审质量审计情况。一是评审不严,因工程量计量不准确、单价计取有误等导致多结算工程款;二是少数项目评审不规范,因预算编制不准、未按文件执行等导致多付工程款或已付工程款难以收回。

(二)长沙县板仓路跨线桥拓宽工程PPP子项目政府付费情况。一是在已审核的结算报告的基础上,发现多计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运营期合理利润回报,已督促收回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及时缴存;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量审核。

、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8月以来,审计共移送问题线索60条,其中:移送县纪委监委16条、相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44条。主要集中在企业投资经营、工程建设及采购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拆迁安置补助等领域。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原则,强化“四本预算”衔接,增强财政统筹能力。二是严格按照“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逐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继续压减一般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编外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的预算衔接和管理,盘活沉淀存量资金。三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和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特许经营权等方面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深入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对不适宜的制度及时清理,并及时合理分配资金,高效合规使用资金。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资金风险的项目要及时整改到位,避免造成财政支出风险。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二是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以及财政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把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完善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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