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审计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述法履职报告

日期:2021-12-13   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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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以质量为导向,以创新为路径,认真履职,加强审计管理,推动审计创新,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现将2021年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依法行政所取的成效

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39个,其中直接审计项目111个,指导监督审计项目28个,挽回和避免财政资金损失1500余万元。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279条,移送问题线索7起,报送的信息、调研论文被《长沙县文明网》《星沙时报》等刊物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功能。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公共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2021年财政“同级审”重点围绕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交通安全、粮食安全项目开展。通过审计,发现了预算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及决算存在的问题、国债专户管理不规范,学校课后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报告,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追回多发放的财政资金。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按照“积极扩面、量力而行、保证质量、扎实推进”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全年确定完成6个单位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高桥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为提高经责审计质量,重点谋划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关注点更加精准。继续将审计的重点关注由财务向业务转移,将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业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审计。同时将分管负责人列入责任承担界定范围,形成责任传导机制,促进其他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业务领域的管理。

(三)政府投资审计着力净化工程建设环境

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2020年起,我县政府投资审计逐步实现转型,按照涵盖不同建设单位、不同类型、不同投资规模的项目审计全覆盖的原则,每季度从县投评已完成结算评审的项目中抽取40个左右的项目(500万以上的必审约25个,500万以下的抽审5%-10%约15个)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转型后,政府投资审计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各项要求,审计程序、文书更为严谨,监督更为全面。预计截至今年12月底,将完成四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项目138个、一次阶段性跟踪审计、两次PPP项目政府付费审计。截至目前,已审减工程造价2661万元,其中超1%项目17个,最大审减率2.64%。

(四)政府委托审计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和廉政建设

2021年,审计事务中心委托7家中介机构对我县69个村(社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村(居)支“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我县属16个学校、卫生院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专项资金、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组账村代管等关键领域进行了重点审计,查出私设小金库、虚构工程套取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普法力量得以加强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分别任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由法规科具体负责的局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局普法工作协调、培训、宣传等工作;二是全年局党组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共计2次,为全局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审计普法得以深入

一是利用我局政务网站将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程序等进行了公开;二是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将《国家审计准则》、《宪法》等进行了宣传;三是全年在局围栏外利用横幅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加大了社会各界对审计职责、审计程序的了解,也增强了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加强学习,普法能力得以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学法登记等制度,强化审计业务人员对《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二是将县委、县政府及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收集,装订成书,指导国家审计人员及参与政府委托审计的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派人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全局普法考试通过率达百分之百。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全局审计干部普法能力以提升。

    (四)落实责任,普法成效得以提高

   一是年初制订局全年普法工作计划,做到月月有总结、季季有分析;二是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到了局内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将普法工作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有效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明确各业务科室分别负责全县对口条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四项基本原则是明确局财务室确保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包括购买普法资料、设备所需经费等,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全年我局依法行政与普法工作成效显著,未出现任何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案例,也未接到任何有关审计人员的不良反应。

三、2022年工作计划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局的普法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力度,将审计业务与“不忘初心、牢记使”主题教育高度融合,提高审计人员的履职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努力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审计执法、普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长沙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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