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审计局 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1-01-21   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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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审计局

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实施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沙镇政府投资建设等7个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税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经济平稳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税改革深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预算管理,做实镇街预算,做细国土基金预算,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汇编,全面实施绩效评价。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各项税金26亿元。开展涉企补贴政策清理,形成政策清单,推动各项政策入企惠企、落地落实。

——重点任务明确,“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归集资金2.17亿元设立防控化债风险周转资金池,大力争取上级债券额度97.68亿元,超额完成2019年化债任务,获省级化债奖励资金3000万元。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对口帮扶地区脱贫工作。集中资金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改善社会民生,支出更加务实惠民。实施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优惠和降费政策,社会保障扩面提标。开展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争取上级资金9236万元。投入8亿元以上,保障了城市日常管理及垃圾分类减量、道路绿化提质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品质持续提升。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24亿元,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6.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47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64.78亿元;2019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4.67亿元,支出完成22.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4亿元,支出0.1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019年底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结存已确认的非税收入2.28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2.少数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2018年国土出让地价款556.85万元未收缴到位。

3.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部分专户利息于2019年年末才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4.未及时清理待查收入。

5.少数单位使用过期票据。

(二)预算编制及决算存在的问题

1.预算划分不够清晰,对个别同类项目交叉安排支出。

2.部分已确定事项未纳入年初预算。

3.部分项目支出执行进度较为缓慢,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2019年11月底前已下拨资金但未执行完毕的有9.57亿元,占比当年剩余指标39.89%。

(三)专账未及时清理且清理不到位

县财政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设专户属应清理账户,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属应撤销专户,截至2019年年末,上述两个专户均存在大量科目余额未及时清理到位。

(四)特色小镇培育未达到创建目标

特色小镇培育资金在改善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总体上未达到实施方案确定的三年力争获批5个以上省级特色小镇的创建目标。

(五)土地出让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本次审计利用国土测绘数据分析后选取18宗已出让宗地,发现出让后存在如下问题:

1.土地建成率较低,存在较多闲置用地。

2.多数土地未按出让协议约定时间动工。

3.部分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率较低。

(六)部分招商项目履约不到位

本次审计调查了4宗工业用地招商项目履约情况,该四宗地分别由原干杉镇、梨街道、星沙产业基地招商引资进入,存在已建或在建项目投资强度和税收规模等未达到约定目标、用途未履行协议约定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方法,我局对63个县直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体数据分析,重点审计了县城管局、县文旅局等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上级资金存在大额结余的情况下,年初预算编报县本级同类型预算项目

部分县本级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未考虑上级资金历年结余情况,且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造成较大的上级资金沉淀。

(二)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城管局监管自来水公司代征的2019年度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1752.32万元,截至2020年3月底尚未上缴。

2.县文旅局下属单位未督促承租人将2019年下半年租金收入22.14万元上缴县财政。未及时与县财政结算中心核对确认收入。县城管局应督促自来水有限公司将代征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上缴县财政。

(三)综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污水处理费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黄花、梨自来水有限公司转嫁企业成本。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情况

根据县涉农整合办提供资料反映,2019年度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共涉及20个县直部门53个项目52227.8万元。县涉农整合办认真贯彻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制定了涉农整合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统一了涉农项目的申报、审核、铺排、验收,建设了涉农整合管理平台系统,对补助过程进行公示公开,同时对同类或相似涉农资金进行了清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机制有待健全、项目申报不精准、实施效益不够突出等问题。

(一)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有待健全

1.验收方式有待完善。项目验收方式不统一;第三方验收履职不到位;验收票据核验不全。

2.平台建设有待完善。平台申报项目不全,申报通道过窄。

 3.补助标准有待完善。一是部分专项资金补助无具体标准;二是无补助标准项目在不同部门补助标准不同;三是相关技术指标未明确计量方法;四是无补助标准项目未明确计算方式;五是少数补助标准不合理。

(二)部分平台铺排项目未按规定执行

对平台实际铺排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共有168个项目未明确具体金额。

(三)部分涉农整合项目申报不精准

3家公司申报的蔬菜产业发展项目通过了审核立项,但验收时均不符合验收条件,资金未支付。2个村(社区)申报的危桥改造项目通过了审核立项,至审计时止,均未实施。

(四)少数涉农整合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或效益不佳

2019年美丽宜居示范乡村建设、科技发展专项、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县计划、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上述涉农整合专项由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至年末均未进行验收。另有4个项目建成后未起到示范推广作用或效果不佳,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分项目验收把关不严,无补助计算清单或工程量不实

1.抽查项目中有8个项目验收资料无具体计算清单,无法了解其补助标准。

2.4个项目存在未达到项目补助标准或申报资料不合规,相关主管部门补助资金的情况。

3.由于公益性项目补助不能覆盖总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不足,部分项目存在工程量不实的情况。

四、安沙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本次审计对安沙镇2017至2019年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标、挂靠现象

(二)个别项目以虚假资料多结算工程款9.44万元

安沙镇五龙山环村公路维修工程,多结算碎石垫层、水稳层等工程款9.44万元。

(三)未及时收回多支付工程款8.47万元

安沙镇政府超结算评审支付2017年洪灾水毁项目镇政府内西南边坡工程款8.47万元未收回。

五、“两统筹”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项目计划和组织方式安排,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组成联合审计组,对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相关规定。

(二)2018至2019年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9522.31万元未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2018年至2019年县卫健局、县民政局8个项目未纳入一卡通发放。

2.部分基础信息不准确。

3.个别补贴未及时发放。

4.重复发放耕地地力补贴。

(三)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未实行一月一拨。

2.金融扶贫政策实施管理不严。2019年,部分小额贷款合同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或“资金周转”等,未明确贷款实际使用用途。个别“扶贫特惠保”借款人意外保险未获理赔,涉及金额3万元,审计指出后,保险公司履行理赔手续。

六、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需立即整改的,以《审计要情》上报了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县领导的批示,问题已基本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涉及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已按规定移送到相关部门。

七、审计建议

(一)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编实编细年度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是加强跨部门监管协作和数据共享,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狠抓项目招商履约,确保经济持续增长。一是加强招商项目准入评估,对用地企业资金实力、产业技术含量和发展前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进行审查,提高对企业用地规模的预判能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二是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与项目招商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落地建设情况及建成后监督、管理、服务情况,督促社会资本方严格履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形成新增税源;三是对闲置低效用地、长期未开工开建用地等进行仔细甄别,分类精准施策,加快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利用土地,提速县域经济发展。

(三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涉农整合稳中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大涉农整合力度,健全管理平台各项功能,完善项目申报、验收、测量等具体操作细则,适时调整公益性项目补助标准;二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票据应全部验收盖章,确保项目支出不交叉重复,同时应加强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压实验收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涉农资金整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效益。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切实履行责任,提高工程质量;二是竣工验收后,按时办理结算,对已办理结算项目,要进一步进行复核,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切实防范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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