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主动跟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第一县”“第一极”“第一城”,推动长沙县加速“挺进五强”,现制定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推进长沙县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具体项目安排
2017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303个,其中县审计局审计项目110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3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86个),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项目158个,指导镇街和相关主管部门完成单位内部审计项目35个。
(一)预算执行审计
安排3个项目,即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长沙县2014年至2016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长沙县2014年至2016年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以促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为主导,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结合预算部门职能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预决算管理和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落实,以及财政支出绩效等情况,促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整合专项、优化结构、防范风险、提高效益。通过审计,促进我县财政收支行为的规范和预算约束的强化,推动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积极扩面、量力而行、保证质量、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安排对14个单位18名党政领导干部经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清单制度,围绕权力运行轨迹,深入业务领域,突出“四权一廉”和任中审计、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实事求是地界定责任、作出评价,重点关注领导干部统筹本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资产、资金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情况、作风建设和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政府投资审计
按照“凡评审在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全面审计,200万元到500万元的项目抽审40%,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抽审5%”的原则,安排对86个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通过工程结算审计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和事后审计与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审计,重点关注政府投资的立项审批和计划下达、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进行分包、变更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或偷工减料等问题,并关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效果不理想等情况,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防范建设工程领域产生腐败。
(四)政府委托审计
按照“两年一审、一审两年”的工作目标,安排政府委托审计项目158个(其中:县直单位项目16个,局二级机构、县属中学、乡镇中学、卫生院项目31个,镇街内设机构、二级机构及村(社区)项目111个)。
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和管理,防止资金体外循环、挤占挪用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并重点突出村支两委换届所反映的问题。
(五)内部审计
指导开展内部审计项目35个(其中县科局实施下属二级机构项目17个,镇街实施民政办(含敬老院)的项目18个)。
通过关注相关科局、镇街内审设置和制度建设情况,对内审机构薄弱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重点单位开展全程跟踪指导,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提高公共经济效益。
我们将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对审计项目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通过部门沟通协调,完成交办任务。
长沙县审计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