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发〔2024〕33号)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的规定,就业服务中心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材料审核完成后,现将享受补贴的小微企业名称、补贴人数、养老和医疗补贴金额及补贴总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对象享受社保补贴相关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0731-84079921
长沙县财政局社保科 0731-84018345
附件:
1.长沙县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202503批次)
2.长沙县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公示表(202503批次)
长沙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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