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9号)精神,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我县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参保属地管理原则,各参保单位由对应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公示和发放。
长沙县现确定湖南阿美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等805家用人单位为2025年度长沙县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31-84023128
附件:2025年度长沙县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第一批)
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