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的通告》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长沙县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的通告》(送审稿),并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18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相关意见收集工作已结束,均无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9日
网站首页
县政府
星沙要闻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星沙





关闭
打印


湘公网安备430121020002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