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5-10-27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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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产业园项目建设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规〈示范〉〔2020〕10号)、《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规〈示范〉〔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县工作实际,制定《长沙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2025年3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文件精神,我县申报了湖南省长沙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项目。2025年5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11号),长沙县获产业园项目立项。

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1.《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规〈示范〉〔2020〕10号)

2.《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规〈示范〉〔2025〕2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附件3《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11号)

四、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说明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紧扣《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规〈示范〉〔2020〕10号)、《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印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规〈示范〉〔2025〕2号)等文件精神,从十个方面对产业园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总则:明确了指导文件、奖补资金范畴、遵循原则、领导机构。

(二)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明确了统筹协调机构与各个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

(三)资金支持范围:明确了奖补资金投入使用方式、联农带农机制、负面清单。

(四)项目申报管理:明确了项目库管理、申报、审核、审定、公示、批复等要求。

(五)项目实施管理: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项目变更原则。

(六)项目验收管理:明确了项目验收流程、验收单位组成、主要内容、审批机制。

(七)资金支付管理:明确了申请机制、项目类别、拨付要求。

(八)档案管理:明确了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要求。

(九)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监管机制、惩罚措施。

(十)附则:明确了文件有效期及解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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