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概况

日期:2020-09-24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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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中央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第一项工程。自2018年中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县紧扣“发展美学经济、推动全域旅游、做实乡村振兴”战略思路,以“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水环境治理、空心房整治、推进移风易俗”的农村“五治”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硬化工程,着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全县农村活力更强,景致更美。

二、基本措施

1、强化政策保障。制发了《长沙县“五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县政办函〔201864号)、《长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长县办发〔201823号)、《长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长县农组发〔20192号),以农村治厕、治水、治垃圾等“五治”为主抓手,高起点全力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级奖补、镇街为主”的资金保障措施,建立了月督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评机制,并将该工作纳入对镇(街)绩效考核范畴,形成了“县统筹、镇为主、村实施”的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3、推进全面治理。治厕方面,完成改厕任务2.9139万户,新建8座公共厕所、改建40座公共旱厕,化粪池建设和厕所验收合格率达100%。治房方面,着力解决农房“老、破、旧、脏”问题,拆除“空心房”3337户。治水方面,将5.84万处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长制责任范畴,各级河长定期巡河,每年安排400万元河道保洁专项经费,每村每年安排5万元的小微水体管护补助资金。治垃圾方面,建立了农村垃圾分类“四蓝”体系,共配置“蓝桶”37.08万个、“蓝车”1074台、村级“蓝屋”171个、镇级“蓝屋”13个,并配备农村专职保洁工作人员1966名。治风方面,村规民约制定率、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率为100%,所有村(社区)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

三、基本成效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使我县农村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实现了农村旱厕“清零”,垃圾分类减量建设全覆盖,水体管护工作常态化推进,村容村貌不断提升,移风易俗工作方法被全市推广。长沙县荣获全国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示范县、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级生态县等荣誉,2019年获评“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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