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34号)、长财预〔2020〕108号、〔2021〕141号、〔2022〕95号、财预字〔2022〕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镇街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沙县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028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
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
长沙县财政局 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
省级监督电话:12317
县级监督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附件:长沙县2022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公示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