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2〕161号)文件精神,通过村申请、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沙县2022年度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894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
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
长沙县财政局 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
省级监督电话:12317
县级监督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