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0-18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县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办公室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长县办发〔2016〕2号)《长沙县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县民发〔2021〕31号),我局正式启动2022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评选工作,现将《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长沙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长沙县民政局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民生服务水平,鼓励政府部门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同时支持社会组织在提供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培养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我县2022年在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开展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本次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二、活动要求

(一)承办单位

长沙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方湖南乐创公益慈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基地”)

(二)参加主体

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长沙县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及有自筹资金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良好的记录,第一次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需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票据凭证供查验;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项目必须匹配一名专职负责人(村、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必须配备两名专职人员);

5、具有开展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三)项目类型、范围

1、村(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为推动“五社联动、幸福邻里”工作落实,构建基层社工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主要开展养老领域、儿童领域、社会救助、社区治理领域、社会组织以及慈善资源、志愿服务等工作。须配备专职社工2名,围绕服务内容摸清服务对象情况,结合实际开展服务,每个项目至少培育5支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

2、公益项目。围绕民政职能和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开展为老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助困服务和其他公益服务等,必须配备专职人员1名。

(四)项目总体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定位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晰,定位准确,设计的项目要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社区的服务发展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3、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须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受益人界定清晰,项目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专业性水平。

(五)项目预算要求

1、村(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建设运营项目专职人员工资预算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70%,其他费用用于开展活动费用、场地建设及管理费等,总预算不超过15万元。

2、项目库内公益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工资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他兼职工作人员(包括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专职工作人员)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志愿者补贴(含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前述三项合计不超过总预算的60%,总预算不超过15万元。

3、其他预算要求参考《附件五:长沙县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规定》

(六)其他要求

1、申请项目实施地为长沙县,服务对象为长沙县范围内的居民;

2、每个社会组织申请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本年度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2个月;

3、入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基地所提供有针对性的后续服务。主要包括:能力建设培训、个性化辅导和咨询以及督察等,以提升资助项目实施成效,并在项目实施中提升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项目征集和发布

县民政局收集项目需求,建立项目库,通过《星沙时报》、民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社会组织根据项目需求报送公益项目方案;表格模板可在长沙县民政局网站(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mzj/bm.html)下载。

(二)项目报送

申报项目库(附件一)项目的社会组织和自行设计创新项目的社会组织按照范围、要求进行具体的项目设计规划,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档递交至长沙县民政局208办公室(望仙路598号);同时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csxfhjd@qq.com,递交材料应包括:

1、项目申请书(附件二,须从长沙县民政局网站下载后填写);

2、预算表(附件三,须从长沙县民政局网站下载后填写);

3、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正、反面);

4、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与项目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5、已参加等级评估地提供评估等级证明;

6、符合创投主体条件的其他证明。

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电子档申报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CT+机构名称”,文件包内的文件请注明相对应的文件名称),纸质档与电子档资料缺一不可。超过申报项目征集时间仍未提交上述资料纸质档与电子档的,则认定该项目申报自行放弃。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基地有权将其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三)项目初筛

项目申请截止后,基地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对申报方进行资质认定,并根据创投要求进行项目初审。一是告知社会组织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二是初步确定重点项目。

(四)项目优化

基地、项目需求发布方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对初筛后的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对项目预算进行财务审核,提出优化意见。申报方根据项目优化建议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和财务预算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于基地的指定时间内将修订方案递交至指定邮箱。

(五)项目评审

通过初审的项目须参加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专家、财务专家、项目需求发布方、县民政局、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申报单位通过现场项目路演陈述后,接受评审专家的现场提问并进行答疑,最后由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打分,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获得资助的公益项目,同个项目多家申报的根据评分择优入选。

(六)评审公示

基地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评审结果在《星沙时报》和县民政局网站、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上报审批

基地将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县民政局审批,经县民政局批准,确定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

(八)协议签订

1、长沙县民政局、项目需求发布方、基地与获选项目实施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后续支持约定事项、违约责任等内容。

2、最终入围并进行公示及上报审批的项目中,有落地 社区实施项目的,项目承接单位必须与项目实施社区签订协 议,协议中须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指标和双方义务等 内容。

(九)项目实施

1、实施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根据协议约定,实施公益项目,做好项目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

2、拨付项目经费。县民政局对项目经费实行分期、分类拨付。即:按“项目协议签订后拨付预算的3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5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20%”的拨款方式直接拨付到各承接的社会组织账户。

3、督促项目实施。基地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指导、咨询,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开展项目督导和能力培训。项目承接单位每月要进行项目宣传,项目完成时要形成经验总结材料报长沙县民政局。

4、组织监督评估。基地通过召开公益创投项目季度联席会及现场监测等方式,负责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测,督促获选项目按照创投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保证项目成效。承接单位每月向长沙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每季度向长沙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报送项目款执行进度。

(十)项目管理

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县民政局和基地实行分层分级管理。基地及时提升服务水平,指导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做好项目的培训、宣传、评估等工作,对各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四、项目监管

(一)受助社会组织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经获得公益创投资金的予以追缴收回,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或者其他政府资助、购买服务等类似活动。通过虚列财务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的,将予以追缴收回并取消公益创投资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罚;资金使用不规范、不合理、手续不全导致经费支出存疑的,由项目承接单位负责举证证明,无法证明活动开展、资金支出真实性的,该部分资金不予拨付。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项目承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和支持孵化基地的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孵化基地的工作人员对项目开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长沙县民政局每季度集中组织项目调度,各项目承接单位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困难问题和工作计划。

(四)项目承接单位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基地提出;项目执行过程中,受助社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项目资助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重大事项变化,需及时书面报告孵化基地和县民政局,协商相关事宜。未经县民政局和基地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不得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五)项目承接单位在项目运行期间,必须月度最后一天前提交《附件七:月度工作计划表》《附件八:月度工作总结表》,每季度第一周内提交《附件九:项目款执行情况表(预决算对比)》。

(六)长沙县公益创投评审委员会负责长沙县公益创投获选项目评估工作,对因未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等原因未能通过中期和终期评审的获选项目,县民政局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拨付后续资金,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该社会组织三年内不得申报公益创投。

五、评估验收

项目评估委员会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委员会由县民政局、项目需求发布方、基地、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组成。评估验收时将对项目能力建设、项目进度、财务管理、项目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计分(附件十五)。评估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验收结果将在长沙县民政局网站、长沙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第二年该项目由项目需求发布方视情况资助实施。

六、联系方式

长沙县民政局:联系人:陈鸽,联系电话:0731-86171517,联系地址:长沙县民政局(望仙路598号)。

长沙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0731-86880440,联系地址:长沙县安沙镇毛塘铺村县光荣院门前综合楼。


长沙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2022年公益创投项目库

序号

需求发布方

项目领域

服务内容

落地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长沙县民政局

春华镇金鼎山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在社区(村)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结合便民服务点建设和乡村振兴,构建“五社联动 幸福邻里”“135”运行体系,由社区(村)书记担任点长,一名社区(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服务点工作。服务点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为“其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人组织”。

1.收集居民需求、广泛链接资源、设计服务项目,形成资源、需求、服务“三个清单”和需求调研报告、年度服务计划各1份;

2.定期为社区、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组织会商会,每个社区(村)注册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5支,每支队伍实施1个以上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年度新增有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不少于50人;

3.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个案不少于3个,小组不少于2个,社区活动不少于2场;

4.协助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服务,每个社区(村)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每年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5个以上,每家社区社会组织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次;

5.挖掘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保持基金增量,对困难居民开展慈善救助、支持社区治理;

6.协助社区开展探访巡访工作,建立台账,及时反馈,解决居民需求,年度探访不少于100人次;

7.指导社区(村)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开展社区(村)工作者学习培训2次以上。

8.宣传报道6篇,至少2篇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

9.协助社区(村)民政工作和中心工作。

金鼎山社区柳科15973143150

2

长沙县民政局

春华镇九木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九木村罗汉伟18908472707

3

长沙县民政局

果园镇浔龙河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浔龙河村陈静158749818

4

长沙县民政局

江背镇江背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江背社区陈志勇13469452639

5

长沙县民政局

青山铺镇青山铺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青山铺社区蔡宇

13787228777

6

长沙县民政局

金井镇金龙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金龙村汤爱枚15274880738

7

长沙县民政局

开慧镇开慧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开慧村杨屹伟18974859889

8

长沙县民政局

高桥镇高桥锦绣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高桥锦绣社区汤薇15364008761

9

长沙县民政局

黄花镇龙塘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龙塘社区张波13975812739

10

长沙县民政局

安沙镇毛塘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毛塘社区彭中术13974973733

11

长沙县民政局

路口镇路口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路口社区李硕13548988318

12

长沙县民政局

湘龙街道湘润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湘润社区周小虎13787156326

13

长沙县民政局

湘龙街道中南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中南社区何锦17375845076

14

长沙县民政局

星沙街道松雅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项目

松雅社区唐鑫13574855529

15

长沙县民政局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支持项目

为全县镇(街道)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点提供支持服务,开展村(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社区发展基金建设和管理培训,社工案例、优秀社工评选,社工知识竞赛,社工和志愿服务宣传视频拍摄,组织社工周活动,开展长沙县社工行业调研等。

陈鸽

86171517

16

长沙县民政局

助困服务

组织和带动固定护理人对全县分散特困全护理和半护理对象开展关爱行动。

周四平

18890399870

17

长沙县民政局

儿童服务

1、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对全县所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至少进行一次走访探望。3、结合村(社区)儿童之家开展活动,不少于20次。

刘晓平84021530

18

长沙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

为本县养老服务机构中有需要的入住老人和护理员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

杨静

13637424225

19

长沙县卫健局

心理疏导服务

为长沙县域内计生特殊对象提供心理服务,全覆盖地持续做好计生特殊老人心理援助工作。

杨娴

15084938087

20

共青团长沙县委

志愿服务

依托长沙县共青团校地联盟平台,使青年大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基层治理增添社会阅历,提升综合能力;同时为长沙县基层组织增添工作力量;也为共青团增添工作载体,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和青年成长需求。

罗傲15111130886

备注:请各机构做项目设计时提前与县民政局和落地村(社区)、需求发布方沟通,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及具体服务内容,严格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县民政局联系人陈鸽,联系电话0731-86171517。


相关附件下载:
2022年创投实施附件.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