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1-04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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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全局规划

县民政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政审批科,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党组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实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总结,经费有保障,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厘清行政职权范围

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安排,对长沙县民政局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公布,调整后权责事项共159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19项。

(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2020年度应年检社会组织634家,其中年检合格523家,基本合格65家,不合格2家,年检率93.1%,未年检44家。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公开举报投诉途径,对民办学校进行了全面清理,移交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2条,引导6家未办理法人登记的民办学校进行法人登记。对长沙县特种行业协会等22家社会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并针对问题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7条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约谈了5家社会组织。配合教育局开展非法办学专项执法,联合发改、市监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抽查。

二是开展社会事务民生资金监管。

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10万元、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140万元。安排资金30.73万元,为全县留守儿童(800人)和困境儿童(2132人)续保综合保险。全年主动街面巡查485余人次,共救助1231人次,护送返乡29人。发放惠民殡葬补贴4579人,602.81万元,下拨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经费102万元。编制《长沙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安排资金136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墓地提质改造工作。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751余件,登记合格率达100%。实行结婚登记业务“全市通办”。

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普及运用。指导推动全县民政系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县、镇(街道)两级民政部门均按时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并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和信息录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渠道,将行政执法过程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为进一步精简公务,切实提高县民政局公文质量,县民政局从三个方面把好文件质量关:一是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各业务科室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向社会、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程序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正式印发,2021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安排,配合司法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公布。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在日常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方式向流程化、清单化、电子化的转变;二是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县民政局目前共有5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三是添置执法设施设备。安排专项经费,新购置手持执法记录仪1部、录音笔2只,行政执法硬件条件得到逐步升级,执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四是加快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发挥局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辅助支持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五、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年初制定下了法制教育学习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一年来,通过每月一学时间全面落实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前后内容对照、《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社会救助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有关政策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民政局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即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要求局机关所有人员每年要有2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2021年单位班子成员和本单位其他人员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开展主题宣传。局机关各相关科室、下属各单位充分利用好国际社工日、防灾减灾日、中华慈善日、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各类民政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更了解民政工作,让民政法律更深入人心。

六、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民政宣传工作

一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作为普法重法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宣传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二是抓住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

(二)抓好民政法治培训工作

持续认真组织落实好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水平。坚持集中培训与岗位学习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系统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使民政工作人员深入领会依法行政本质和精髓,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从而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际工作

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民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开展优质服务,提高依法行政质量,规范服务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多措并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推进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落实,完善信息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长沙县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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