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敬老院建设三年工作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日期:2020-12-04   来源:  长沙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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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敬老院建设,全面提高全县敬老院硬件设施条件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县养老事业全面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经研究决定,开展敬老院建设和提质改造三年行动(2020-2022),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 “民生立县”的总要求,着力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功能,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和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我县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社会寄养,促进我县养老事业全面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主办。镇人民政府作为主办机关,负责敬老院的具体建设和管理;县民政局作为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敬老院的业务工作。

(二)规模适当。立足当地特困供养对象数量和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兼顾需求和可行性,科学确定敬老院的建设规模和配套设施。

(三)布局合理。建设地点应交通便利,环境安全,且尽量靠近医疗卫生、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辐射区域。

(四)科学建设。严格按照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立足长远,周密筹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敬老院的建设规模和质量。敬老院的提质改造要结合实际,满足需要,促进发展。

三、建设目标

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通过新建和提质改造,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提升供养能力。2022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县镇敬老院建设和相关提质改造项目。

四、建设内容

(一)敬老院新建

2020年完成江背镇敬老院和高桥镇敬老院建设,2022年完成黄兴会展经济区敬老院建设。新建敬老院要达到以下要求:

1.建设选址。敬老院在选址时,应尽量选择靠近镇中心集镇,并远离工业污染和地质灾害的地点,附近要有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或村级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2.床位规模。每所敬老院建设总床位15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0张。

3.建筑面积。为保证供养对象有充分的生活空间,每所敬老院新建后供养对象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少于8㎡

4.设施、设备。敬老院应按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要求,设置居室、独立卫生间、食堂、健身室、阅览室、棋牌室、室外活动场、医务室、临终关怀室等生活、文娱设施,并配备相关无障碍设施,满足供养对象生活的功能需要。

(二)敬老院提质改造

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护理区改造、硬件设施提质、配套设施改造等,改造项目应贴近实际,满足需求,逐年推进,确保在2022年全面完成提质改造。

1.护理区改造。在全面完成照料护理区改造的基础上,推动黄兴、黄花、北山敬老院照料护理区二期改造。

2.硬件提质改造。推动开慧、开慧白沙、果园、青山铺、福临、双江、黄兴、金井、路口、北山、春华、黄花和安沙等13所敬老院的提质改造,主要包括青山铺镇敬老院前栋改造,北山镇敬老院加装电梯,路口、福临、黄兴等敬老院绿化改造,金井镇双江敬老院、春华镇敬老院风雨连廊建设,金井敬老院自来水安装、热水改造,开慧敬老院食堂、电气线路改造、开慧镇白沙敬老院厨房厨具改造、黄兴镇敬老院和黄花镇敬老院围墙改造,安沙镇电力及消防改造、果园镇敬老院康复理疗区改造,福临镇敬老院后院护坡、污水管道、净化池等项目改造等。

3.医养结合试点。推动青山铺、果园、金井双江等养老院一样结合模式,充分发挥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不断创新医疗和养老服务特色,全面提升特困供养机构老人的健康水平,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康复护理服务

(三)服务管理

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由财务管理、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卫生管理、护理服务、档案管理、值班巡查、请销假管理、文娱活动管理、岗位责任等组成的管理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

2.优质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亲情化服务,重视心理干预,增强文化氛围,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3.开放寄养。坚持公办敬老院公益属性,在保障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以及失能、失独、高龄、留守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有效提高床位利用率。

(四)人才队伍

1.工作人员配备。按照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分别为有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配比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聘用。敬老院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由镇街会同有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批准后由镇街聘用;其他工作人员由镇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敬老院聘用,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备案。

3.工作人员培训。县民政局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工作人员持证比率。

4.工作人员工资。工资福利参照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形成自然增长机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按照最高不超过正式职工在职人员的标准30%执行。院长工资按高于工作人员基本工资30%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有建设任务的镇应成立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加强调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效推动敬老院建设。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衔接,加快敬老院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精简工作程序,减免相关税费,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敬老院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新建敬老院积极建议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由600万元增加到800万元,分年到位。争取县级福彩公益金逐年解决敬老院建设资金缺口和改造资金缺口。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民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不足部分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单位,兜底负责。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适时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当提高敬老院运转经费。

(三)强化监督考核。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敬老院新建项目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加强对镇街考核。相关政府部门按政策法规监督和指导敬老院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长沙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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