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县科学技术局公布实施了《长沙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的发挥政策作用,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和加强长沙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我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长沙市市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组织实施细则>的通知》(长人才办发〔2020〕3号)、《中共长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长沙县县派农业和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县人才办发〔2022〕1号)以及<长沙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长县科发〔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管理办法》中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是指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全县科技特派员在驻点单位实施开展科技特派员项目研究工作及对其实施的科技特派员项目的扶持引导资金、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镇(街道)科技特派员示范工作站工作经费。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条款是什么?
《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管理作出更细致明确的规定,共五章,《长沙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分别为《总则》《资金使用对象和标准》《资金的申报、审批与拨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对象和补助标准
1.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使用对象:驻点单位、专家服务团、镇(街道)示范工作站。
2.县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1)每年补助每个农业类派驻单位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工业类派驻单位项目经费不超过8万元。
(2)县科技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选出科技特派员示范派驻单位,对每个被评为示范派驻单位的下年度奖励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
(3)每年补助每个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不超过15万元。
(4)每年补助每个镇(街道)示范工作站一次性工作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明确了资金的申报、审批与拨付程序
1.资金申报包括:
(1)派驻单位申报及条件。
(2)镇(街道)示范工作站申报及条件。
(3)专家服务团不需申报,根据实际需求组建。
2.资金审核程序包括:
(1)县科技局汇总审核镇(街道)推荐的科技特派员项目,镇(街道)示范工作站。
(2)对新申报科技特派员项目单位现场考察。
(3)对申报的项目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产联审。
(4)确定派驻单位、专家服务团、镇(街道)示范工作站。
(5)县政府审定科技特派员项目名单及资金铺排计划。
3.资金拨付及要求包括:
(1)对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额度。
(2)镇(街道)示范工作站资金拨付程序。
(3)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采取报账制。
(4)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5)下达资金文后予以拨付。
(三)明确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包括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情形等。
长沙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