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松雅书院项目销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11-22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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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为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湘林湿[2023]64号)要求,涉及湖南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松雅书院问题已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整改落实。现已完成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松雅书院位于湖南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原规划恢复重建区内,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项目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7581.94平方米,建筑结构主体为2层混凝土结构。项目区域土地性质在试点(2015年)前后均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筑设计方案已经批复。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未纳入《湖南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0-2015)》的恢复重建区内容,不符合功能区定位。

二、整改目标

1.近期目标。修正松雅书院用途,将松雅书院用途转为科研管理用房、监测巡护站点。

2.长效目标。待国家整合优化批复后,依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及最新边界矢量图,加快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松雅书院打造为科研中心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科普宣教场所。

三、整改措施

1.立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松雅书院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问题,在省林业局指导下进行功能区调整。在功能分区调整前松雅书院实施封闭管理,不开展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建设项目。

2.规范用途。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事务中心、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召开会议并由县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在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前,先行按照恢复重建区功能区定位管理,松雅书院用途修正为科研巡护、监测管理站房,同时配备巡护管理、科研监测设施设备,设置固定监测样线、样点,同时为巡护管理人员提供休息补给。利用周边湿地资源作为松雅湖自然学校现场教学场地。

3.生态修复。对因建设松雅书院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土地裸露问题进行生态修复,补植乡土树种、水生植物,恢复裸露土地生态条件,同时也对建筑物形成隐蔽遮挡。生态修复完成后,严谨开展生态评估,论证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是否有效减缓了建筑物建设的生态影响。

4.长效管护。由县级督促各责任单位出具书面检讨书,责任追究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巡护管理,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湿地公园土地的行为。
四、整改成效

1.立即整改到位。先按照恢复重建功能区定位,继续保持香岛区域不对外开放管理,保留岛上现有的原始湿地景观面貌,在功能分区调整前不开展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建设项目。

2.规范用途到位。2023年11月,县人民政府已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会议,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在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前,先行按照恢复重建区功能区定位管理,松雅书院用途修正为科研巡护、监测管理站房。同时已在松雅书院附近设置动植物监测、水质检测的固定监测样线、样点,专业科研院所及团队定期开展湖区动植物监测、月度水质检测工作。另外,已积极探索利用周边湿地资源,作为松雅湖自然学校现场教学场地,为维护松雅书院所在的香岛区域生态平衡,多次组织亲子家庭在松雅书院附近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专项清理行动,在实践中锻炼了青少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也为香岛的生态安全筑起了一道屏障。

3.生态修复到位。已对松雅书院及周边定期开展除杂清杂、修剪补种、外来入侵物种清理、卫生打理、水草打捞等环境维护工作,对年久养护不到位导致死株死树加强清理及更换。同时,已积极开展生态评估工作,编制完成《松雅湖香岛建设项目评估与合理利用方案》。
    4.长效管护到位。相关责任部门已加强思想认识,相关责任人已追究到位。今后也会加强巡护管理,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湿地公园土地的行为。
    如对上述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联系电话:0731-86393257。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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