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县自然资政发〔2021〕17号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国土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02-01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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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技术承担单位:

根据部、省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为稳步开展我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掌握全县18个镇街和黄兴会展区2020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依托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掌握我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状,掌握我县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夯实我县“以图管地”工作基础,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现状数据支撑。

二、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采取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总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供数据支撑,各自然资源所做好协调和进度质量管控,技术承担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模式开展。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要求补充完善用地管理信息,提供相应数据;各自然资源所做好工作宣传,工作协调和进度质量管控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三、严把成果质量。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三调”基础上开展的首次年度变更调查,对于保持“三调”成果现势性,满足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要始终秉持“坚持党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坚持权责对等和严起来”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宁要数据的真实性,不要前后虚假的一致性”的调查要求,责任上肩、毫不松懈(责任单位:调查和确权登记科、各自然资源所、技术承担单位)。

四、严控工作进度。我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间要求如下:1月31日前,补充完善用地管理信息(责任单位:用途管制科、土地整理中心),与信息中心衔接,在“一张图”内补充完善相关数据(责任单位:资料提供单位);2月28日前,完成国土变更外业调查工作,完成县级自查,向省级报告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责任单位:各自然资源所、技术承担单位、调查和确权登记科);3月31日前,配合省、市完成成果检查和整改工作,并上报自然资源部(责任单位: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技术承担单位);6月30日前,配合国家完成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责任单位: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技术承担单位);7月31日前,启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责任单位: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五、紧抓安全生产。年度国土调查工作适逢岁末年初,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尤其是外业调查工作任务,需要投入大量人力。一是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技术承担单位要尽可能的一组安排2名人员开展外业调查,各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工作过问;二是要确保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电子设备、图纸管理责任到人,加强数据管理,坚决杜绝出现数据泄密事件;三是加强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按照调查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提交资料联系人:高翔,13975190281)

附件:2020年度国土变更资料清单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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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度国土变更资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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