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3-03   来源: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勘察的管理制度,经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土地管理相关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土地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年度建设计划。

8、集中管理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2、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13、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1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1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7、负责将城乡规划与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相衔接;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安全监管;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自然保护地、苗圃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8、承担县域范围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补偿、安置等管理工作。

19、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0、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系统建设及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空间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勘察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等工作。

21、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行业监管;负责测绘勘察管理;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基础测绘、航空遥感、建设工程放验线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科室和二级机构39个,包括:

内设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规划技术科、市政规划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矿产资源科(安全生产办公室)、计财科、政工人事科、征地拆迁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森林防火科)。

下设二级机构25个,分别为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沙县自然资源测绘中心、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长沙县大山冲森林公园事务中心、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长沙县影珠山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长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服务中心、15个镇(街道)自然资源所。

机构调整说明:根据中共长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长县编委〔2022〕4号),将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县林业调查队、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森林保护站职责整合,组建县林业事务中心;将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整合,设置森林资源管理科(森林防火科)。因此,相较上年,我局内设科室减少1个,下设二级机构减少4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内的预算单位包括:

1、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15个镇(街道)自然资源所、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长沙县土地整理中心、长沙县征地拆迁中心、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沙县自然资源测绘中心、长沙县不动产交易中心、长沙县大山冲森林公园事务中心、长沙县北山森林公园事务中心、长沙县影珠山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长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068.4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9,068.4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94.61万元,降低6.36%,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068.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03万元,农林水支出32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536.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94.61万元,降低6.36%,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068.49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536.46万元,占9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73万元,占2.61%;卫生健康支出219.03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489.26万元,占2.57%;农林水支出326万元,占1.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216.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170.08万元,公用经费1,04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50.96万元,主要是因基础性绩效奖金按月度发放并于年初下达,人员经费增加2459.86万元。另外,根据县内机构改革要求,从我局划转20余名事业人员至县林业事务中心,公用经费相应减少108.9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851.5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稻田补产资金388.32万元,主要用于对县城开发造成水系破坏无法耕种的水田进行补产;

2、开慧镇白石岭钨矿维护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白石岭钨矿日常维护等;

3、大山冲森林公园日常管理经费56万元,主要用于大山冲森林公园物业管理等;

4、北山森林公园、影珠山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北山森林公园、影珠山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等;

5、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等;

6、登记中心、测绘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运行经费1,7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个二级机构的日常运转等;

7、规划专项资金61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长沙县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和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长沙县段)发展规划编制等;

8、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到镇街)资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2023年耕地恢复奖补和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

9、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县田长制日常运行、耕地保护考核、长沙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2021年度变更永久基本农田就地整改补划方案编制等;

10、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矿业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青山铺镇天华矿业矿区生态修复等;

11、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详查、长沙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统一确权登记、长沙县地形图修测、长沙县地理影像更新等;

12、行政诉讼、复议与法律顾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2022-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代理、怡海三湘案件反诉法律代理服务等;

13、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到镇街)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

14、全县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江背镇江背社区五七组地面塌陷坑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勘查)、长沙县切坡建房专项地质调查和风险评价、长沙县矿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等;

15、土地分等定级、地价更新与节约集约项目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县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长沙县标定地价更新等;

16、用途管制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县项目选址论证、用地报批耕地开垦费计算图层制作、长沙县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等;

17、农土资金补助项目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沟渠、山塘和田间道路整修等;

18、森林资源管理经费3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督查、林草湿荒监测、森林防火等;

19、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费用85.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卫片购买社会服务等;

20、长沙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咨询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咨询服务等;

21、档案库房升级改造及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拆迁中心档案库房升级改造等;

22、长沙县村庄规划“一张图”建设项目支出15.69万元,主要用于村庄规划“一张图”建设等;

23、影珠山民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影珠山民宿基础设施建设等;

24、影珠山景区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影珠山景区安全隐患整治等;

25、影珠山森林公园2021年建设项目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影珠山森林自然公园游览步道和影珠山森林自然公园精品民宿配套建设等;

26、自然资源局信息化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时空信息云平台、不动产系统信息化、智慧自然资源系统、自然资源局规划和林业档案信息化、长沙县电子报批系统建设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去年减少252.19万元,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构建该保必保、应压尽压、严格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去年较少3393.3865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4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8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42%,主要是根据县内机构改革要求,我局划转20余名事业人员至县林业事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构建节约型机关,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36.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4.3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51.6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万元,拟召开15次会议,人数900人,会议内容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上级工作传达部署会、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工作会、工作调度会等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12万元,拟开展8次培训,人数400人,培训内容为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组织部门、自然资源行业部门、财务审计部门等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以及局内部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9,06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6.98万元,项目支出11,851.5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68.49万元。

2023年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1,851.51万元,其中:北山森林公园、影珠山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经费200万元,长沙县村庄规划“一张图”建设工作15.69万元,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矿业矿区生态修复项目95万元,长沙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咨询服务10万元,大山冲森林公园日常管理经费56万元,档案库房升级改造及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2万元,稻田补产资金388.32万元,登记中心、测绘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运行经费1,750万元,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350万元,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到镇街)6,000万元,规划专项资金615万元,森林资源管理经费33万元,影珠山景区安全隐患整治项目4万元,影珠山民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9万元,影珠山森林公园2021年建设项目24万元,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费用85.5万元,农土资金补助项目125万元,行政诉讼、复议与法律顾问100万元,用途管制综合技术服务60万元,自然资源局信息化项目800万元,土地分等定级、地价更新与节约集约63万元,宅基地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项目400万元,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400万元,开慧镇白石岭钨矿维护36万元,全县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200万元,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资金(到镇街)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51.5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3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