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3〕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于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2月5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为期一个月,现相关意见收集工作已结束,均无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