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兼职,日赚百元”“足不出户,月入过万”“动动手指,轻松赚钱”……,很多人都见过这类故弄玄虚的小广告,以“网赚”、“躺赚”为噱头刷单,看似一桩“无本万利”的买卖,实则稍不留神就会莫名成为骗、黄、赌、毒等黑色产业链的帮凶。
近日,长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通过对之前非法刷单案件,进行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现一名专职刷手曹某某,仍在长沙县辖区内进行非法活动。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民警对曹某某进行传唤,通过民警的耐心讲解及教育,曹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来到长沙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核实,自曹某某开始从事网络刷单至今,违法获利两千余元。
长沙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已采取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步办理中。
网警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法获利,虽少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