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3日,我局以《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沙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立项的批复》(长县发改投[2023]301号)对长沙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最终以我局可研批复为准。
本项目由长沙县公安局担任项目法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采用以下方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单项估算费用在50万元以下,由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二)单项估算费用在50万元(含50万)-100万(不含100万),采购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接受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三)单项估算费用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核准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活动接受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
请据此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