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县财)采购监管投处字〔202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长沙县城市管理局2023-2026年度125台过维保期生活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政府采购编号:XSCG-202306060014)”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CG-202306060014
二、项目名称:长沙县城市管理局2023-2026年度125台过维保期生活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沙普惠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或“普惠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继戈
联系人:潘伟祥
联系方式:158****9929
地 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1号
被投诉人1: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沈建民
联系人:杨 卓
联系方式:0731-84060658
地 址:长沙县天华北路159号
被投诉人2: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任 远
联系人:王 琴
联系方式:0731-86795555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相关供应商1:湖南中佳华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佳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向前
联系人:周涌滨
联系方式:137****9381
地址:长沙宁乡市城郊乡锁匙社区兴业路18号
相关供应商2:长沙高新开发区新东昊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昊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 慧
联系人:姚 鹏
联系方式:138****1261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松路88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出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湖南中佳华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公示的项目编号)不符,其投标文件产生实质性偏离,属无效投标。投诉事项2:中佳公司与长沙高新开发区新东昊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串通,新东昊公司配合中佳公司围标,谋取中佳公司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论,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长沙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