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1-19   来源: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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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县城市管理局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长沙县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制度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大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夯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工作基础。全面深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抓实抓细“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党组定期研究普法工作问题,把法治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明确各项工作任务与责任分解,确保我局全年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问题纠纷。

(二)教育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学习,有效的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职工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涉及社会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未发生重大决策失误事件。

(三)健全法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专业律师服务,加强合同审查、法律咨询解答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的合法性,尽可能的规避法律风险。同时,通过日常法律咨询发现并解决了单位常涉的法律问题,维护了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将社会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及时在对外公布。三是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城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宣传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渠道、多角度做好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社会大众支持和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城管、幸福星沙”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管理。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咨询制度、市民问政督办落实制度,打造城管志愿服务队伍,选准用活教育载体,积极开展市民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引导市民遵守法律条例,自觉约束不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助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

(六)联合执法。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有效衔接,在渣土、燃气、广告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力度,有效的维护行业秩序,确保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落实方面,虽已出台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但制定过于笼统,不够细化,操作性有待加强。二是人员配备方面,特别是涉及各项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因人数设置的限制,以及法律事务的专业性要求高、涉及面广,法制审核人员力量相对薄弱。

三、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做好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依法行政通用法律、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或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等方式,把法治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专业理论学习与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镇街的工作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形成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三是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落实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要求,严格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行政审批阳光公示制度,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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