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2-11-07   来源: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县军队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

(三)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复员老战士解困政策和复退军人权益保障政策

(四)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五)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六)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退役军人身份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完善统一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优抚和褒扬科、移交安置科。下设全额拨款事业二级机构4个:长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长沙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县光荣院、长沙县烈士陵园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纳入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579.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7.44万元,减少1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了往年结转资金,造成预算开支较上年有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8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89.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8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6万元,占5.4%;项目支出11625.21万元,占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79.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57.44万元,减少1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了往年结转资金,造成预算开支较上年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8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28.72万元,减少11.7%,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了往年结转资金,造成预算开支较上年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8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7.44万元,占比96.2%;卫生健康支出413.93万元,占比3.4%;住房保障支出48.44万元,占比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91.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8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7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充裕,年中调减了本级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637万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充裕,年中调减了本级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价格补贴2021年未收到上级发放文件,故2021年年中进行了调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根据湘财社[202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该专项资金不予公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14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资金的来源除了县本级预算外,还有上级配套,实际支付时按上级与本级资金所占比例进行支付。故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3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资金均为上级财政配套,本级财政未安排相应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5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资金的来源除了县本级预算外,还有上级配套,实际支付时按上级与本级资金所占比例进行支付。故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根据湘财社[202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该专项资金不予公开。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根据湘财社[202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该专项资金不予公开。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根据湘财社[202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该专项资金不予公开。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进行了津补贴工作改革,预算中涉及再就业人员待遇下调、特护期开支暂停,故执行数较预算数低。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大预算统一安排,本级未进行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02.37万元,支出决算为6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本级财政安排的人员支出及基本支出外,县财政局在大预算内安排了人员的绩效综治文明等考核资金,故决算支出大于本级年初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年初预算为5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根据湘财社[202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该专项资金不予公开。

1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4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资金的来源除了县本级预算外,还有上级配套,实际支付时按上级与本级资金所占比例进行支付。故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17、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8.4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9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减少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7人次,主要是市局调研、外县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2.23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除本级财政安排的人员支出及基本支出外,县财政局在大预算内安排了人员的绩效综治文明等考核资金,故决算支出大于本级年初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9万元,用于开展外地优抚工作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大同参加优抚培训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8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3%

组织对拥军优属”“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到镇街)”“光荣院”“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到镇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自评得分为96.5分,整体支出基本围绕着评价标准的范围内开支,基本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我局2021年项目主要包括拥军优属、抚恤、退伍安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专项支出。未涉及到基础建设类开支,其中短期疗养项目、烈士陵园服务外包项目经过了公开招投标,根据合同进度进行付款。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办人员及相关负责领导均进行了督查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开展,确保项目效益得到保障。

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项目预算情况,完成年度要求的预算计划并达到预期效果。各项目开支均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进行资金拨付;社会满意度达到基本满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政府查号台

    政府查号台

  •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今日访客数

  • 长沙县网上群工部
  •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长沙县人民政府
承办:长沙县大数据中心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31-84075602
网站标识码:4301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