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1-02-19   来源: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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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规范简称:县退役军人局)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县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2、负责全县军队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3、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复员老战士解困政策和复退军人权益保障政策。4、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5、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6、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7、负责全县退役军人身份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完善统一的退役军人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

成立以来,我局现有工作人员64人,其中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3人(行政编6人,事业编17人),政府雇员1人,巡防队员29人,劳务派遣11人(局机关3人,光荣院8人)。局机关设科室4个:办公室、优抚和褒扬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下设全额拨款事业二级机构4个:长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长沙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县光荣院、长沙县烈士陵园事务中心。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面向全县分配的抚恤、退役安置、优抚医疗补助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9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0.89万元,主要是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减轻本级财政负担。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9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87万元,医疗卫生40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80.89万元,主要是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减轻本级财政负担。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91.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2.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18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拥军优属、抚恤、退伍安置、优抚医疗等专项支出。其中:拥军优属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本地22家驻军、三属、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慰问及双拥宣传等方面;抚恤支出4947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等方面;退伍安置支出222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等方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短期疗养经费等方面;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经费等方面。2021年10月预算调整时,根据项目预算使用情况,调减了72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长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长沙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沙县光荣院、长沙县烈士陵园管理办公室等五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02.37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8.11万元,上升41.5%。(21年较20年预算人数增加了7人,故今年人员预算数据较去年增加幅度较大。)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用于召开退役军人业务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组织各镇街退役军人专干、局业务科室等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业务会议;开支培训费2万元,用于开展退役军人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组织各镇街退役军人专干、局业务科室等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5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7万元,项目支出818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91.3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附表: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长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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