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局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及有关调整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部分中层干部职务调整情况
唐泽良同志任湘龙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余琼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罗浩同志任路口司法所所长,免去其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职务;
彭勇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安沙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胡槐同志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
方圣林同志兼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免去刘源同志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职务;
陈丹丹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免去王金同志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姝同志任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罗正当同志任㮾梨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春华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波同志任春华司法所所长,免去其福临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陶永忠同志开慧司法所所长职务;
郭伟同志任安沙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湘龙司法所所长职务。
二、部分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情况
蒋铭同志调整至社区矫正管理科;
伍文娟、刘洋、田静同志调整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王承志同志调整至福临司法所,负责福临司法所全面工作;
刘子英同志调整至开慧司法所,负责开慧司法所全面工作;
周兵同志调整至黄兴司法所;
陶永忠同志调整至黄花司法所;
王任严同志调整至春华司法所;
金碧文同志调整至江背司法所;
龙威同志调整至金井司法所;
洪水平同志调整至安沙司法所;
夏健同志调整至湘龙司法所;
吴军刚、谢飞同志调整至泉塘司法所;
龚慧敏同志调整至长龙司法所;
董仕同志调整至㮾梨司法所;
郭宁同志负责协助工会工作,不再负责财务工作;
陈艳同志负责办公室财务工作。
原职务及岗位未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免调整。
中共长沙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