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处、所:
根据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局部分中层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部分中层干部调整情况
闵 斌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免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曹亦斌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免去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职务;
谭志平同志主持社区矫正管理科工作;
免去田霞同志工会主席及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
二、部分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情况
李利湘同志调整至办公室;
谢 飞同志调整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吴军刚同志调整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杨 恺同志调整至社区矫正管理科;
田 静同志调整至社区矫正管理科;
吴 镭同志调整至社区矫正管理科;
何 柳同志调整至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曹 丹同志调整至政治工作办公室;
熊 焰同志调整至政治工作办公室,兼任工会主席;
吴灵杰同志调整至泉塘司法所;
王劲韬同志调整至星沙司法所;
贺 敏同志调整至湘龙司法所;
王承志同志调整至江背司法所;
李乐华同志调整至福临司法所;
刘江长同志调整至北山司法所;
易宇明同志调整至春华司法所。
三、相关要求
1.请相关人员于2月9日前做好交接、调整到位。
2.请办公室按照办公室用房要求,调整好办公室用房及做好办公用品配备。
中共长沙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