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责任单位 |
重点宣传任务及时间节点 |
1月 |
司法行政、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 |
重点围绕元旦、春节,集中联合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围绕“中国人民警察节”、“全国110宣传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2月 |
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 |
重点围绕司法活动、司法职能、管理服务对象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 |
3月 |
市场监管、水务、农林等部门及妇联 |
重点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日”“3.8国际妇女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4月 |
税务、民政、卫健、环保、文旅、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 |
重点围绕“全国税收宣传月”“清明节”“世界卫生日”“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5月 |
司法行政、法院、科技、市场监管、文旅、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 |
重点围绕“民法典宣传月”“科技活动周”“5.20世界计量日”“中国旅游日”、城市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6月 |
教育、公安、民政、发改、经信、民族宗教、住房保障、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环保、自然资源、农林、文旅、档案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团委 |
重点围绕“6.1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6.9国际档案日”“6.25世界土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7月 |
卫健、民政、防邪教、征地等部门 |
重点围绕“7.11世界人口日”“征兵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反邪教、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8月 |
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 |
重点围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9月 |
经信、教育、民政、环保、人防、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团委 |
重点围绕“全国无线电管理月”“教师节”“重阳节”“国际保护臭氧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中国统计开放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质量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10月 |
民族宗教、卫健、发改、农林、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 |
重点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粮食日”“世界标准日”“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11月 |
公安、消防、人防、金融、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 |
重点围绕“11.9中国消防宣传日”“反洗钱宣传月”、人防警报试鸣、城乡规划法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12月 |
司法行政、公安、卫健、监察、财政、审计、国资、信访、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工会、残联、侨联 |
执法部门重点围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3世界残疾人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