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日期:2024-01-31   来源:  长沙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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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长沙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长沙县成功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全国推介,在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讲评会上作执法监督经验交流发言。

一、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长沙县共有执法事项6432项,其中行政许可333项、行政处罚4670项、行政强制237项、行政给付37项、行政征收128项、行政确认160项、行政检查529项、行政奖励50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281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388人。2023年,长沙县共实施各类行政执法行为840948件,执法数量主要集中于行政处罚(122085件)、行政许可(114152件)、行政给付(321403件)、行政确认(240362件)等执法类型,涉及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执法领域。

二、工作做法

(一)高位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主持召开的中共长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对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县政府常务会学法,专门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分管领导、执法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会议对全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对行政执法开展具体工作作出了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高位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二)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改革。根据省政府改革批复文件,长沙县在原有城管、农业、交通、建设等2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相对集中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密切相关的电力、粮食、民政等8个领域的76项执法事项进一步纳入县执法局集中行使,进一步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综合执法改革指导组,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议2次,完善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机制。三是积极探索赋权镇街。按照“高频易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原则,探索将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赋权城区街道,并对赋权事项实施情况动态评估、调整,推动镇街、执法联动共建。

(三)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全县巡察范围、18项县级督查事项,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全面推广运用“长沙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对全县执法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制定《长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23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事项类型、设定和实施依据并向社会公示。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现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点评方式对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黄兴镇等4家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检验行政执法单位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建立完善“一单两库”,统一使用省双随机平台实施抽查,实现全县双随机抽查监管数据归集。县执法局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制定《“助企纾困”优化执法政策》口袋书,梳理汇编“免罚事项”238项。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政治巡察+法治督察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制定《长沙县行政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力度,按季开展集中案卷评查3次,并结合巡察、道交督察、法治督察开展案卷抽查,共抽取312宗执法案卷,评查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根据市县两级案卷评查结果通报,向14家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注重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四)持续推进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今年1月,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领导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各执法单位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如县市监局定期组织“市监大讲堂”集中培训,采取“主会场+分会场”视频模式实现全员轮训;县行政执法局组织建立一周一次法制大讲堂、一月一次集中学习、一年一次执法大比武的“四个一”培训机制。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全方位管理。先后组织2次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445人次报考,通过人次439人,通过率达98.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对存在调离执法岗位、退休、单位异动等情形的,依法及时进行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五)全面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根据《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组织各执法单位全面梳理形成突出问题清单,暂未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沙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刻,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大幅提升。个别执法单位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权责不清的现象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在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少数单位的案卷质量不高,还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亟待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还需加强,执法过程不能全面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手段,不能按法定方式步骤、时序履行执法职责。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并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案卷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整治和监督。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发生。三是建立民营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制定民营企业合规指导清单、企业合规免责清单,明确企业违法行为风险点,推行轻微行为依法免于处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轮训,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列为培训的重点内容,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的能力。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存在调离执法岗位、退休、单位异动等情形的,依法及时进行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县委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协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政治巡察+法治督察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二是争创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单项示范。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三类样本(政府部门示范、镇(街)示范、单项示范),以更高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抓实行政执法监督,积极争创全省单项示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按季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评查数量和频次,严格审查标准,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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