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司法局目前共有执法人员22人,根据区县权责清单,涉及执法事项共有16项。
县司法局共有16项行政执法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长沙县司法局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只具有初审权,最终许可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出(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登记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行政处罚6项(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处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或者接受指派后,懈怠履行、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等违反执业管理规定的处罚;对违规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行政检查8项(对公证机构的日常和重点监督检查、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指导与监督;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及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3年度行政许可总数为3件,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注销初审1件、异动2件。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件,
3、行政检查:2023年开展行政检查2次。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按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落实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局于10月16日、10月17日随机抽查两名执法人员对长沙县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抽查,共抽查律师事务所2家。两次抽查结果,律所都能认真执行收费标准,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做到了上墙公示,没有被投诉情况。
长沙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