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化解

日期:2024-02-22   来源:  长沙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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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钟某近年来一直租赁言某某的一套住宅。2023年9月,钟某管理不当致厨房失火,房东言某某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而钟某认为房子是自己花钱装修的,房东应该支付其装修费用,双方产生纠纷并报警。

星沙派出所了解到这是一起非警务类纠纷,立即启动“警调对接”机制,驻所调解室调解员第一时间受理纠纷。经现场调解,言某某同意免去钟某1个月租金,双方解除合同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矛盾纠纷得以在家门口化解,秘诀何在?近年来,长沙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有事就聊 矛盾高效化解

“这是幼儿园看管不力,必须给我们赔偿!”“家长的赔偿要求这么高,也要讲点道理啦!”2023年11月22日,调解室内喧闹不已。

原来,是一家幼儿园的学生在上室外课时不慎从攀爬墙上摔下,导致左手骨折,学生家长多次找到幼儿园要求高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来到了调解室。调解员与幼儿园所在社区法律顾问对园方责任和赔偿事项进行分析,共同向园方和家长说理释法,双方同意在责任范围内达成赔偿协议,纠纷妥善解决。

这是长沙县鼓励调解员邀请律师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写照。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长沙县司法局选聘培育了4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挖掘培养“两代表一委员”“五老”260余名担任人民调解员,注重发挥调解能手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了一批调解排头兵。

此外,该局还采取驻点+辐射点模式,选聘118名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到村上开展线下普法,同时培育评选出798名法律明白人,面对面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问、调解矛盾纠纷。

协调联动 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这些物业费我们收了好几年,本以为要等开庭审理才能收到的,没想到通过人民调解这么快就解决问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辖区某物业公司向湘龙司法所送来了锦旗。

该小区多名业主因物业公司服务和开发商存在问题,自2020年一直未交纳物业费。2023年10月,物业公司将16名业主诉至长沙县人民法院。湘龙司法所在接到县法院诉前调解委派,及时开展诉调对接,指导辖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16起物业纠纷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员,你来评评理!”在调解员分别联系被告业主和物业公司时,双方都显得很委屈。调解员查明纠纷事实后,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是否到位。

“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那就针对问题一项项答。”调解员先详细了解了业主对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需求,又阐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针对业主不满物业服务的症结,调解员请物业公司负责人向业主进行详细说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通过调解员多次沟通与调解,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一改之前的敌对情绪,心平气和地进行了协商。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前期欠缴物业费按折扣收取的调解方案,最后,双方就缴纳金额达成一致,16名业主按约缴纳了物业费。

近年来,长沙县全面建强人民调解队伍,主动开展诉源治理发挥调解优势,赢得了群众称赞。县司法局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指导健全完善全县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设培育24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县联调委、镇街调委会为中坚力量,村(社区)调委会为主体基础,专业、行业性调委会为重要补充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同时,在县委政法委牵头指导下,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升级打造成总控室,将矛盾纠纷接待、信访接待、复议诉讼服务、公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整合在一个窗口,实现接待受理、分流指派、调处化解、督办回访全链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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