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县教财字〔2023〕17号 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5-30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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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科教[2019]19 号)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6]202号)文件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期 1200 元,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期 1000 元。免学费补助人数为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助学金补助人数为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全部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生的 15%比例)确定。

根据资助政策,经县职业中专审核,报县资助中心复核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2023 年 5 月人数,2023年春季长沙县职业中专应享受免学费人数为 4136 人,享受助学金人数为 862 人。经测算,2023 年春季学期应下达补助资金 582.52 万元,其中免学费 496.32 万元,助学金 86.2万元。湘财预[2022]291 号文件已下达中央直达和省级资金 590万元,其中免学费 494 万元,助学金 96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已下达免学费 141.700802 万元(资金明细表见附件)。春季下达资金超出部分转作 2023 年秋季预拨。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湘教发[2019]30号)文件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等贫困学生优先受助,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不得虚报、冒领、骗取补助金等行为,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科教[2019]19 号)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

1.2023 年春季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表

2.2023 年春季中职学校助学金补助表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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