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县教财字〔2022〕19号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05-25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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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文件精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直接免除已经核实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和教辅材料费。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免除普通高中城市低保和城乡残疾人家庭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长财教〔2017〕9号)文件精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直接免除已经核实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城乡残疾人家庭学生的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

根据《关于长沙县2022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长县发改〔2022〕2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期800元。普通高中教科书费(含暑假作业本)标准:高一年级267.65元/生·期,高二年级225元/生·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费上限标准为:高一年级200元/生·期,高二年级350元/生·期,高三年级420元/生·期。

经各普通高中学校对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实、统计,县学生资助中心复核以及按照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长沙县教育局党委会相关会议决定后测算,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补助资金总金额68.1086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48.36万元;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费和教辅材料费补助资金19.74866万元。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补助资金明细表附后。

免学杂费资金按高中学杂费相关规定使用,免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专项用于支付学校购买教科书、教辅材料。各学校须确保教辅材料费补助资金全部足额落实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以及主管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截留、挤占、挪用或贪污相关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

1.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明细表

2.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费和教辅材料费资金补助明细表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明细表

单位  人数:人  标准:元/生·期  金额:元

单位名称

国家免学杂费政策范围人数

长沙市免学杂费政策范围人数

其中

合计

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标准

2022年春季学期应下达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金额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人数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人数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人数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人数

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人数

城乡残疾人家庭学生人数

省级示范性高中人数

其他高中人数

长沙县第一中学

49

3

13

2

1

18

86


86

1000

86000

长沙县实验中学

45

2

15

0

11

23

96


96

1000

96000

昌济中学

11

1

1

0

0

2


15

15

800

12000

长沙县第二中学

24

1

6

0

0

12


43

43

800

34400

长沙县第三中学

48

3

8

1

2

16


78

78

800

62400

长沙县第六中学

37

0

8

0

0

14


59

59

800

47200

长沙县第七中学

55

2

13

0

6

21


97

97

800

77600

长沙县第九中学

44

2

12

1

1

25


85

85

800

68000

合计

313

14

76

4

21

131

182

377

559


483600

说明:1、免除学杂费学生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乡残疾人家庭学生。

      2、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期800元。

附件2:

202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费和教辅材料费资金补助明细表

  单位  人数:人  标准:元/生·期  金额:元‍

说明:1、免除教科书费(含暑假作业本)和教辅材料费学生对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2、免除教科书费(含暑假作业本)和教辅材料费标准:《关于长沙县2022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长县发改〔2022〕2号)文件中收费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文件中收费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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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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