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21年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日期:2021-03-24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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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同意,2021年长沙县教师招聘分两批次进行,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535名,现将第一批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序号

报考岗位

性别

岗位数

备注

1

高中语文

4

农村普通高中

2

高中语文

3

农村普通高中

3

高中数学

6

农村普通高中

4

高中数学

5

农村普通高中

5

高中英语

5

农村普通高中

6

高中英语

4

农村普通高中

7

高中物理

2

农村普通高中

8

高中物理

2

农村普通高中

9

高中化学

1

农村普通高中

10

高中化学

1

农村普通高中

11

高中生物

4

农村普通高中

12

高中生物

3

农村普通高中

13

高中历史

2

农村普通高中

14

高中历史

1

农村普通高中

15

高中地理

3

农村普通高中

16

高中地理

2

农村普通高中

17

高中政治

1

农村普通高中

18

高中政治

1

农村普通高中

19

高中音乐

不限

1

农村普通高中

20

高中体育

不限

1

农村普通高中

21

高中信息技术

不限

1

农村普通高中

22

高中心理健康

不限

1

农村普通高中

23

初中语文

16

城区初中

24

初中语文

15

城区初中

25

初中数学

11

城区初中

26

初中数学

11

城区初中

27

初中英语

13

城区初中

28

初中英语

13

城区初中

29

初中物理

4

城区初中

30

初中物理

4

城区初中

31

初中化学

1

城区初中

32

初中化学

1

城区初中

33

初中生物

3

城区初中

34

初中生物

3

城区初中

35

初中地理

4

城区初中

36

初中地理

3

城区初中

37

初中历史

5

城区初中

38

初中历史

5

城区初中

39

初中体育

1

城区初中

40

初中体育

1

城区初中

41

初中政治

2

城区初中

42

初中政治

2

城区初中

43

初中信息技术

不限

1

城区初中

44

初中音乐

不限

1

城区初中

45

初中心理健康

不限

1

城区初中

46

小学语文

77

城区小学

47

小学语文

76

城区小学

48

小学数学

42

城区小学

49

小学数学

41

城区小学

50

小学英语

14

城区小学

51

小学英语

14

城区小学

52

小学科学

8

城区小学

53

小学科学

8

城区小学

54

小学信息技术

2

城区小学

55

小学信息技术

2

城区小学

56

小学体育

19

城区小学

57

小学体育

19

城区小学

58

小学音乐

7

城区小学

59

小学音乐

7

城区小学

60

小学美术

6

城区小学

61

小学美术

6

城区小学

62

小学道德与法治

6

城区小学

63

小学道德与法治

6

城区小学

合计

535

备注:农村普通高中范围指长沙县二中、三中、六中、七中和九中;

本次城区初中小学范围指: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和长龙街道辖区内初中小学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能胜任班主任、教学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在全日制中小学校两个连续完整学期的任教经历(截止时间至2021年7月10日,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对任教经历不作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对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2021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1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师范类专业,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2)报考城区初中和小学岗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1)报考普通高中和城区初中岗位的: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2)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本专业指导目录的具体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4、教师资格证: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合格证明。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5、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6、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注:(1)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三、人员管理
    本次聘用的教师实行编制备案管理,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按照当年招聘批次先后顺序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入编前纳入企业社保管理,其他待遇与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一致,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入编后按照编内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试教(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 4月1日下午16:00。
    资格初审:2021年3月30日—4月2日中午12:00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名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并将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段同科目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18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县教育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4、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试教内容范围:报考小学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小学教材,报考初中和高中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初中教材,报考心理健康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3、无竞争性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每个阶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3、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若再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岗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具体网上通知(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为准,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属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则提供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须提供在全日制中小学校连续两个完整学期任教经历的合同原件和相应的参保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5、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体检
    1、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费用自理。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空缺。
    (八)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所有拟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2、因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备案管理,故公费师范生不能报考相关岗位,若长沙县外其他地区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并被聘用后,只能列入编制备案管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5、招聘过程中,各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6、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考人员主动出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国家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2、如开考前28天有境外旅居史,需提供第一入境口岸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和配合。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3750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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