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沙县教育局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教育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将2025年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沙县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各学校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明确了专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职责,分解了任务,确保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各项责任的落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学习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主动加强对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并印发《中共长沙县教育委员会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1次。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依法实施决策。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要求,我局重大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进行。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长期聘请君卓律师事务所范胤卓律师为我局行政决策“把脉问诊”,确保我局行政决策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和“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局党委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按照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严格按法定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提请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集体决策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落实统一发布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上统一发布。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及时公布重大民生事项合经费预决算等事项。重大民生事项如:中考招生、幼儿园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普通高中招生、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等大决策向社会公布。推进教育系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公开县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加强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制度。教育系统9000多名教职工年度每年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不断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抓好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机关干部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组织8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了县里组织的执法证考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发挥学校主体教育功能,促进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确保法治知识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法治教育内容融入相关学科教学。广泛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实践活动。聘请法治副校长其参与学校法治工作的积极性与实效性稳步提升。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法律知识。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让学生感知法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断提高了学生学法、守法、执法的意识。
三是依法治校能力切实增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完成。指导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依法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并依据章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推动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权利。规范校务公开,提升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有效运行。畅通师生权益申诉渠道,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等工作机制。依法处理各类涉校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施“综合窗”改革,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运行模式。县教育局37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社会事务综合窗”管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大幅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同时围绕“材料、流程、跑动”等进行优化,不断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完成省“一网通办”系统数据打通工作,目前,我县37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完成省“一网通办”基础数据框架搭建,除了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已稳定运行于“市一网通办”平台,其他政务事项已按计划向“省一网通办”系统迁移,确保与省级平台功能衔接顺畅。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程序。配合司法、教育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次,抽中的案卷全是合格以上。涉企行政检查不断优化,对涉及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的行政检查,制定并公布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依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减少对守法合规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今年来行政检查严格按照公示计划的清单执行。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和司法判决。我局全年共收到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现均已答复,目前司法局未进行纠错。案件领域主要集中在教师资格认定、招生入学、教师分配、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行政诉讼败诉率零。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学法用法意识不浓厚,依法治教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全力提升现代学校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上档升级。
一是提升学法用法思想认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法治建设,特别是领导、教师和青少年学生学法、普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要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教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本学校特点和广大师生的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视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安、检察院、法院、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机关执法普法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壮大机构执法普法人员力量,加强机关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长沙县教育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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