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12-13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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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长沙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紧扣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实施“五好”教育、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统筹调度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确定了牵头部门和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科室、部门、学校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压实了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化学习教育。教育系统深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局党委班子坚持把依法治教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各基层党组织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必学内容,加强党员法治教育。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提升,全系统干部和教师年度普法学习和考试通过率均达100%。

(二)严格监督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达20余次。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专题学习,例行廉政谈话10余场次。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紧盯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实施专项检查。加大酒驾、赌博、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办力度,下发两期案件查办处理通报和五期专题案件通报,及时进行“以案示纪”警示教育。下发廉政和作风纪律提醒10次,开展作风纪律督查8次。聚焦经费管理、研学旅行、课后服务、招标采购、招生入学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管理

(一)科学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全年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51次。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教育改革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重新审核、分校设立、变更办学内容等方面,均按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与有关部门共同逐项梳理,逐条敲定,为高效审批打好了基础。已全面完成全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工作,新设立56家校外培训机构,1家民办艺术高考培训学校,为40家到期换证的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办理了26个终止办学、61个变更事项。其中,北山天乙、诺贝尔达德学校的变更更是结合政策与实际,解决了消防校舍安全风险,又推动了学校优质发展。案卷评查方面,做好了56个行政许可的案卷装订、归档。在 2024 年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荣获优秀案卷。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完成教师资格认定2180人,高中教师资格初审888人。6月2日,在市教育局举办的《推进“放管服”改革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我局就“放管服”改革工作,特别是就压缩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流程,减少群众到现场的办理次数等作典型经验介绍。

(三)强化监督检查。2024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4次,其中部门内专项抽查3次,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分别对县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等60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保障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发展

依法依规平稳推进教育系统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教育集中采购、教育后勤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我局共承办县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8件,其中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所立建议4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所立提案4件。跟踪办理历年建议提案4件,其中跟踪建议2件、跟踪提案2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农村小规模学校经费保障、拔尖人才培养、特校发展等方面。目前办结8件,呈签8件,答复8件。

(二)从严开展内部审计。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整改成效,对近年审计整改开展了“回头看”专项督查行动。督促民办普惠园和12所民办学校专项审计整改,完成原18个镇街中心学校和5个县属学校法人2023年离任经责审计、42所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绩效内部审计及整改工作。在全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培训会议上通报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配合县审计局对教育系统的2021-2023年度教育专项审计调查、非标项目审计、小区配套幼儿园审计调查等,对审计提出问题及移送调查问题按时整改并报送。

(三)大力推动清廉建设。建立健全清廉学校考核评价机制,召开现场工作推进会,制定并下发《2024年教育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长沙县教育系统2024年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创建标准及考核细则,扎实推进清廉学校、清廉机关建设。目前已创建市级清廉学校5所,县级清廉学校30所,创建点168所,评选教育系统清廉家庭23个,助推清廉建设。

(四)畅通各类信访渠道。强化防范预警机制,健全通报跟踪机制,2024年度在教育信息网公开信息99条。2024年办理各类12345热线工单、网络舆情等服务事项工单6670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2500余人次,依法依规按流程办理信访件82件次,化解信访积案2件。

五、落实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依法治校向纵深发展。一是聘请专职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在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涉法涉诉事项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二是加强法治师资培育。开展教师法治培训,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学时,着力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道德与法治教师队伍建设,选派校长、学科骨干教师参加相关法治名师培训,打造一批法治观念强、法律素养高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三是创新普法教育载体。198所学校达到了“一校一章程,一校一特色”,聘请法治副校长扎实开展法治和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齐、开足、开好道德与法治课;在班会课、社会实践、国旗下讲话等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治理念;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法治成人礼”等宣传教育活动。

在今后工作中,县教育局将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进一步提升干部、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教育事业的行稳致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长沙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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