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县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2-01-17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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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所在单位,各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县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并报县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8日 

  

长沙县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设》和“三高四新”战略要求,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长沙县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等文件要求,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结合长沙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长沙县教育取得的突出成绩

办学水平逐步提升。教育质量稳步攀升,中考、高考、学考各项成绩优异,尤其是学考合格率、高考一本上线率,连续三年在周边四区县稳居前列。智慧教育抢占先机,跻身全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培育区域。全县师生平安、校园平安,成功创建“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投资50多亿元整体新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所、普通高中1所(在建)、公办幼儿园4所,提质改扩建学校42所,创建“未来学校”2所,对已有的16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一年全部创建为标准化学校,城区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质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管理有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8.90%,幼师执证上岗率达97%,新增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余所,全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重点发展义务教育,相继引进北师大附中、湖南师大附中、大同小学等优质资源,并成立了盼盼、松雅湖等教育集团,义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和普惠水平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毛入学率达95%以上。启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精品化、特色化、多样化进程加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8.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75.5%。优质发展职业教育,建成县职专星沙新校区,成功创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示范县,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9.25%。

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大力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全县补充教师3217人,中小学教师市级以上年培训比例达25.07%。制定了《长沙县师德师风建设十项制度》,出台了《长沙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长县政办发(2016)6号),共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9911.32万元。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作用,共推荐评选了4名市级名校长,10名县级名校长,71名市级卓越教师,235名县级卓越教师,11名特级教师。同时,评选了3个市级、22个县级名师工作室。全面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机制,激励城区骨干教师到北部乡村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建成结对帮扶学校36所、教研联合体17个、网络联校80所(其中主校26所、分校54所)。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成立了长沙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全面实施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扶尽扶、应助尽助、精准资助,连续16年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2018年教育精准扶贫新模式作为全国唯一教育案例,获评全国民生示范工程。构筑校园平安体系新格局,率先全国按公安部、教育部标准为全县公办中小学配齐配足专业保安,“大安全”网络基本形成。

(二)“十四五”长沙县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长沙县经济发展迅速,教育事业体量大,教育事业的发展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公办幼儿园占比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小区配套园回收难度较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入园贵、入园难”与“入好园”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区域发展水平不均。城乡、区域间、校际仍存在一定差距,各类教育学校“城镇挤、乡村弱”问题仍然存在,农村薄弱学校的治理水平亟待提升;城区流入人口大,随迁子女入学由农村转向城区,农村被动“小班化”与城镇被动“大班化”并存。三是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有偿家教,功夫花在校外;不求上进,工作上得过且过,缺乏进取精神;偏爱优生,对后进生冷漠,教育缺乏爱心、耐心,甚至出现语言暴力;忽视德育,把教书与育人割裂开来等影响“园丁”形象的现象仍时有出现。四是教育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匹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普遍渴望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教育质量与社会经济之间的矛盾,仍然没有很好解决。如何提升教学质量,缓解家长教育焦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现今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五是教育品牌的影响与知名度不高。县域品牌学校不多,有战略思想的校长、全国有影响的教育专家不多;以学校文化为代表的软件建设跟不上以新建学校为代表的硬件建设步伐;评价体系不能有效激发办学活力,制度管理体系与课程课堂教学体系无法支撑创新人才培养。

(三)“十四五”长沙县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长沙县由县域经济时代迈向大都市区经济时代的关键时期。

从发展的机遇来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教育竞争成为了国际竞争的核心领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未来发展,为教育改革开放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新空间。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正在加速建设教育强国、文化强国、人才强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地位更加凸显,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提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教育事业带来了新一轮发展良机。需要教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方向,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国家现代化、构建双循环、推动中华文化传承与创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从发展的趋势来看,由农村教育大县迈向大都市区现代化教育强县是阶段特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及人民对美好教育的向往,来长沙县就读的学生整体上还会呈较快增长趋势。加之,长沙县已迈入向大都市区经济时代的转变,教育作为社会基本公共产品,转型升级也势在必行。育人方式变革、教育综合改革、人工智能的到来,也将对教育产生深远影响。

从发展的要义来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民心所向。县第十三届四次党代会,已确定了“要用学有优教的暖心,建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发展定位,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县上升到了县委优先战略。这既为教育公平和有质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对教育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紧扣育人方式变革、教育综合改革、人工智能、“双减”四大时代命题,驱动“质量、温度、平安幸福”三项发展重点,扎实推进“好学校、好校长、好班主任、好老师、好学生”五好教育工程,聚焦教育现代化抓质量、抓服务、抓安全、抓队伍、抓治理,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朝着“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发展目标阔步前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是领导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坚持立德树人目标。要明确社会主义教育的首要问题,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了教育的主责主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公平优质教育。坚持有教无类,健全国民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发展差距,让每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初心和使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让全民享有更好更优质的教育,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多样的教育需求。

坚持强化服务导向。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增强教育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培养更多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为我县建设培养人才优势,培育创新动力。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坚持立德树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事业,办好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的新时代教育,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

实现科学民主高效的教育治理体系。建立起完善的教育治理体系,依法治教全面推进。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城乡教育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教育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形成更加公平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稳定教育投入,优化投入结构,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

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教育服务。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增加学生自主选择性,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全面提升,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教育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机制。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形成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专栏1 长沙县“十四五”教育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0年(%)

2025年(%)

事业发展水平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8.9

99.5

公办幼儿园占比

25.9

50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8

99.9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8.6

99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75.5

82

教育公平程度

公办与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2

85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100

100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8

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入学率

100

100

教育教学质量

初中学业水平合格率

96

97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率

93

96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

98

98.5

体育中考合格率

95

96.7

艺术中考合格率

89

93

教师队伍建设

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75

88

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99.5

99.8

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92.5

95.6

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

12.3

14.6

公办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

70

76

教育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教师比例

90

100

数字化学习应用覆盖学生比例

70

100

智慧校园建设覆盖学校比例

80

100

教育贡献水平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2.4

13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8

11.2

中职毕业生就业率

99.25

99.3

教育满意程度

师生和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

90

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92.46

95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体系

把立德树人出好学生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把德育摆在首位,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1.完善中小学德育内容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以德树人,推进学校、家庭、社区(村组)协同合作,增强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构建中小学梯次推进、系统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推进湖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手拉手”一体化集体备课机制创新项目建设,完善“一体两翼”德育模式,推进行动德育和“成长体验式”德育项目实施工程,打造区域德育创新品牌。贯彻《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2.健全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坚持“五育并举”,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双减”工作,拓展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空间。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打造3条研学精品线路,建成10个研学示范基地。推进中小学“体艺2+1”项目,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美育活动,力争每位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强化劳动教育,推动劳动教育与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加强校内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培育一批劳动教育特色校、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新建一批新型数字功能室,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

3.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学生生涯指导中心,立足预防与发展为主的工作模式,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科学有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设师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系统,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档案,动态掌握师生心理状况,对有心理危机的师生早发现、早干预。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工作机制,创建家庭教育网络平台,凝聚心理教育家校合力,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专栏2 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计划

1. 开展学校文化品牌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建设德育项目化管理示范单位10个,试点单位106个。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校园占比达到55%以上。

2. 全县体育中考合格率96.7%以上,艺术中考合格率93%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8.5%以上,中小学近视率总体下降0.5%。

3.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1500人以上中小学和有寄宿生的中小学配备1名以上专职校医,逐年对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和150人以上的幼儿园聘请1名以上校医,专职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其他学校(幼儿园)采取聘请校医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切实做好做实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4. 全县100%学校创建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原则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1000为所有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

(二)优化惠及全民的现代教育体系

4.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依据《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推进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园,构建以公益性、普惠性为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移交的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普惠园,加快落实公办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农村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鼓励县域内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园。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的普惠性民办园,酌情核减补助资金。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难题。

专栏3 学前教育扩容提质计划

1.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

2. 新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

3. 鼓励县域内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园。

4. 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50%,公办和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85%,其中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达60%以上。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扎实推进集团办学、合作办学,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力度,持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挖掘培育本土教育资源,聚力打造特立学校、百熙学校、昌济学校等县域特色名校。深化教育教学教研联合体改革,通过城乡“手拉手”活动和网络联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加快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办学差距。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

科学编制县域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参照现行的《长沙县中小学布局发展规划修编(2018-2035)》和《长沙县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县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合理配建中小学校。整体新建板仓中学、阳高小学、龙峰小学等22所中小学校(含社会投资项目),改扩建松雅湖二小、泉塘二小、梨江中学等9所城区学校;回收一批楼盘配套学校;提质改造一批农村“两类学校”,做精做实农村公办学校。新增学位5万个左右,保障每一个孩子“有学上”,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基本化解大规模学校,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

专栏4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1. 新建义务教育学校18所,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9所。新增学位3万个以上。

2. 修编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发展规划,编制幼儿园布局发展规划,为学校建设发展预留空间。加强专项规划与各片区控规之间的衔接,确保规划落地。

3. 全县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小学、初中均衡发展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5、0.45,优质均衡水平居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4. 挖掘培育本土教育资源,依托“三师”资源,聚力打造特立学校、百熙学校、昌济学校等县域特色名校。

5. 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率保持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0%,随迁子女入学率和留守儿童入学率继续保持在100%。

6. 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5%内。

6.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以多样化特色发展为重点,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县普通高中实现多样化、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构建自主选择、分层学习的课程体系,实施个性化选科,推行“走班制”教学。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合。推动县一中 “未来学校”建设,支持县实验中学争创市级“未来学校”,推进两所学校进入长沙地区省示范中学第一方阵。将昌济中学打造为城区优质特色高中,县二中、县三中、县六中、县七中、县九中等学校争创特色普通高中,满足老百姓对优质高中的多样化需求。整体丰富提升县域高中办学特色和水平,创建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区。

专栏5 普通高中学位扩充计划

1. 新办优质公办普通高中1所、优质民办普通高中3所、优质国际化高中1所。

2. 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

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达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2%以上。

7.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县域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学水平、专业建设、培养质量等方面全面提升。对接长沙市二十二条新兴优势产业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建相关产业及专业的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人才培养及招生就业等新模式。借助全省首批五年一贯制大专班试点学校建设契机,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新模式,将长沙县职业中专建设成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品牌。

专栏6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计划

1. 实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县所有民办中职学校达到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所有专业达到湖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标准,所有课程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2. 重点建设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3个以上,整体提升县域职业教育服务支撑园区支柱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 将长沙县职业中专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品牌。

8.推进特殊教育优质提升发展。实施《长沙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设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研训中心,实现各学段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出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办法,加大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力度,让残少儿童绝大多数能生活自理、自食其力,少数能得到发展。各中小学校有5名以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将逐步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现各学段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加大对特教教师的补充力度,力争2025年全县资源教室配备2名专职特殊教育教师,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8%。

9.推进终身教育多元发展。全面落实《长沙县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依托社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发挥教育优势,满足社区居民线上线下学习需求,关注重点人群,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注重终身教育活动品牌建设。建设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终身活动品牌。坚持示范引领,培育一批优秀的学习型团队。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加快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

10、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民办教育办学统筹调控,全面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合理控制民办幼儿园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体,严格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职学校审批。统筹抓好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职称评审、档案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清理整治无证办学与违规办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环境。

(三)构建德才兼备的队伍建设体系

11.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担负好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德”好教师。继续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教师从业行为,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12.完善教师培训培养体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落实国家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科学设立培养计划,对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新入职教师等进行精准专业化培训、跟踪性培训,分层分类开展能力诊断,构建课程体系,开发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教师职业规划指导,加速教师专业成长,教师市级以上受训率达到30%。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培训力度,提高校长、教师职业素养,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努力用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实施长沙县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新教师成长三年行动计划、乡村教师“助力工程”等,将长沙县教师发展中心打造为省示范性教师发展机构。 

13.积极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建教师队伍管理改革示范区,切实减少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应该承担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让学校教师潜心抓教育教学,着力用一流的师资办好一流的教育。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完善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方式,推动教师性别比例相对平衡。落实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逐步减少编外合同制教师人数,原则上在10年内基本消化全县编外合同制教师。

深化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教师,直接评聘为基层高级教师。

14.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随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增量审批工作,同时统筹考虑其他在编(含备案管理)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在编(含备案管理)教师午餐补助。修订教师绩效工资和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增量分配办法,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坚持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绩效工资、教师体检、表彰奖励等系列政策措施,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专栏7 校长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

1. 提升新入职教师学历水平,中小学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12%。

2. 建立健全全学段、全学科省市县三级名师工作室,评定学科带头人30名、优秀骨干教师150名,教学能手240名。

3. 每年中小学教师市级以上受训率达到30%,做到精准专业化培训、跟踪性培训。

4. 推行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准入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5. 实施乡村教师“助力工程”,建设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教师。

四、重点改革工程

15、“五好”教育工程。深入实施“好学校”工程,推进新时代学校、品牌学校、未来学校、优质均衡学校建设,学校办学思想、办学条件、治理水平、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办学特色进一步凸现,教育质量进一步彰显,优质、特色学校覆盖面有效扩充。培育一批政治过硬、能力突出、治校有方、管理有道的好校长,爱生如子、带班有法、社会认可的好班主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着眼未来、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到2025年,全县特级教师达到20人,市级名师工作室5个,县级以上名校长40人,县级以上卓越教师480人,县级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30个,造就一批长沙先进、省内外知名的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名班主任及教育家型校长,初步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16、教育评价工程。改革党政教育工作评价,重点评价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情况,促进科学履职。改革社会用人评价,坚持不拘一格用人才,切实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从入口看出口、从起点看变化”的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持续发展。研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标准,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探索职业院校多元评价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改革师生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建立健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创新学生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17、“双减”落实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遵循“校内保障、校外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进“五项管理”落实,强化作业设计统筹管理,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让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18.学有优教工程。持续引进优质资源,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合作办学,形成覆盖全学段、全区域的优质教育集群。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扩充优质普惠资源。确保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入园人数占比达50%。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质均衡水平居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19.智慧教育工程。依托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契机,实现教育城域网提速增智,建成长沙县教育数据中心,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提升现代教育治理水平。通过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数字化学习应用覆盖全体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实现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的普遍提高。建成300间“智慧教室”、100所“网络联校”、20个“创客基地”、10所“未来学校”,使长沙县的智慧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

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以抓思想、强组织、改作风等为重点,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多措并举,不断规范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促进从严管党治党有效落实,为全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二)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管、办、评分改革作为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和核心,加快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构建政府宏观管教育、学校自主办教育、社会参与评教育的良好格局。

(三)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坚持把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投入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并且对义务教育阶段小规模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适当倾斜。健全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幼儿)的补助力度,逐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制度。保障学校建设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政策,发挥各级、各校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完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保障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

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大学校安全投入,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支持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强化各种防范演练,持续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食堂问题专项整治、防溺水、校车安全等工作,保障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全体师生的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增强教育督导实效性

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落实兼职责任督学工作经费补助制度,实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学校常态化督导体系。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健全教育专项督导和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督导结果和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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