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印发《2022年度长沙县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0-21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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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2022年度长沙县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长沙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1日


2022年度长沙县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基层学校和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和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县开展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对标《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精神,结合“强省会、勇担当”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县深入开展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惠及师生,着力提升基层学校和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营造尊师重教、敬业乐教、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推动长沙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1. 继续统筹规范涉校项目。继续实行“督检考评”项目年度审核备案制度,年初相关部门单位申报项目,县委教育秘书组梳理汇总后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适时发布。未经审核备案,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开展涉校“督检考评”项目;确需实施的临时性项目,应按程序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加强部门协调沟通,整合各类涉教活动,相同部门不同层级的督检考评项目,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同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不得跨层级组织开展;不同部门相近内容的督检考评项目,原则上由教育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不得多头组织开展;相同部门不同内容的督检考评项目,原则上实行统筹整合、集中组织开展,严格控制开展次数。从严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从严规范各类教育进校园项目,属于常规性教育的,原则上由中小学融入学科课程、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或社团活动开展,举办部门不得提出特别要求,不得另行组织检查督查和考核评比;属于专题性教育的,原则上纳入年度审核管理。所有教育进校园项目不得向学校和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强化源头管控,在文件起草环节加强对涉校项目的审核把关。

2. 强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落实改革试点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着力为教师身心减负。按照“十不得一严禁”要求,排查清理相关制度文件,修订废除违反改革精神的文件或条款,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动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带头转变教育观念,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校正办学治校方面的政策偏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落实“十不得一严禁”规定的专项督导,抓住人才招聘使用、技术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考核、绩效工资分配以及招生考试宣传等敏感事项、关键节点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处理和通报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规定的情形。

3. 全面推动“双减”落地见效。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推进教育管理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升教育治理效能。智慧推进作业管理,压减作业总量,控制作业时量,提高作业质量。推进智慧课堂、智慧教学和智慧研训,推动个性化学习及精准化辅导,确保学生在校内学好学足。引进优质校外资源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校外违规培训整治攻坚行动,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收费、教学、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监管,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依据生源的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和统筹调剂教师编制资源,创新备案制、合同制等编外用人方式。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工作,不擅自向学校和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向学校和教师坐等立要各种资料报表。搭建教师专业研讨平台,实现教育资源便捷共享。及时调整与合理安排教师工作和休息时间,为教师提供轮休时间或弹性休假机会。优化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把教师当亲人,为教师谋福祉。

4. 统筹做好其他减负工作。科学制定文件会议年度计划,减少会议和文件总量。严禁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提高调研工作实效。持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规范微信、QQ工作群管理,清理规范网络学习平台,除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外,不允许对单位和个人网络学习提出学分学时等方面的硬性要求,不搞学分学时排名通报。

三、工作安排

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2022年11月上旬)。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减轻教师负担、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双减”的政策文件,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2年11月中旬)。对标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排查清理有关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整改纠治。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22年12月中旬)。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掌握自查整改情况,对重大突出问题实行交办督办、集中整治。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2023年12月下旬)。全面梳理专项整治情况,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四、工作措施

1.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是支持理解教育工作、关心关注教师发展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方向性、根本性、关键性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政绩观,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校园减负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 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整治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差距,细化工作措施,建立整治台账,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围绕涉校项目管理实施、“十不得一严禁”规定和“双减”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已经暴露、特别是上级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毫不含糊,立即组织核查,从严开展纠治,并将核查核实和整改纠治情况及时报送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3. 健全体制机制。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实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学校和教师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实行举报,拓展线索来源。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县委督查室牵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适时会商,分析研究有关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建立执纪问责机制,对问题反映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部门单位,视情况进行书面交办、专题调度、当面约谈,着力推动问题解决;对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典型案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 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类媒体优势,广泛宣传校园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师生群众的真实感受,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声音及时准确传递到“最后一公里”,营造合力推进校园减负的良好氛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介一批好的整治工作经验,扩大校园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

1.2022年长沙县涉校项目年度计划表

2.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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