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教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3-02-27   来源:  长沙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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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长沙县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县教育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为教育科学决策部署赋能。一是加强学习,学深悟透依法治国新理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担当尽责。二是成立机构,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杰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推进工作落实。三是一以贯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长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长沙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履职,落实任务,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示范县建设等工作。四是科学谋划,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局党委书记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每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要求在长沙县教育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五是整章建制,依法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县教育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财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全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依法加强了学校章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一校一章程”制度建设,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了“一校一章程、一校一特色”的要求。二是注重抓好了法治课程建设。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小学开设了《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课程,初中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必修开设了《思想政治》、选修开设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从2016年开始,在中考中增设法治知识考点,促进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三是注重抓好了第二课堂法治宣传教育。依靠县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力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各校通过多种形式,把法治教育寓于第二课堂活动之中。在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普法夏令营、模拟法庭、参观警务工作区、组织学生指挥交通、“远离毒品”、“6.26”国际禁毒日等法治教育活动,让学生感知法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断提高了学生学法、守法、知法的意识。组织11所学校参加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开展“送法进校园”暨首届“十百万”校园普法活动,通过现场观摩,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激发学生守法遵法意识。四是深入开展了全国宪法学习日活动。开展“三个一”(举行一场宪法宣誓仪式,举办一场宪法知识讲座或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普法宣传。全县中小学100%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和宪法晨读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学校微信平台发布宪法学习资料开展“亲子”家庭读宪活动。五是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校园法律服务站创建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部署,县一中、百煕中学、盼盼二小获评市局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开展“校园法律服务站”的建设,县一中、盼盼中心小学、县实验中学、县职专、百熙实验学校(初中部)、泉塘小学等12所学校创建了校园法律法服站。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开展了法律进校园各项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教育系统权力运行日益规范。一是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行政许可案件,均由业务科室成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均由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二是严格落实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定常年法律顾问,每年申请专项经费8万元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三是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信息公开层级责任审批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及时公布重大民生事项和经费预决算等事项。推进教育系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在教育信息网公开信息109条。四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办理人员层层抓落实的办理机制;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负责承办的工作人员均积极、主动与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努力提高提案议案的办理实效。

(四)依法依规抓好“放管服”,教育“便民利民”再上新台阶。

(1)抓好了“就近办”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充分便民利民,我局与长沙县行政审批局沟通,对“就近办”事项清单中的“延缓入学”、“休学审批”、“普高国家助学金给付”等事项的高效办理提供解决方案,得到了县行政审批局的认同和支持,现已将上述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到各学校,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

(2)抓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认真落实《长沙市教育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了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的制定及两库建设。2022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检查对象17家,其中专项抽查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对县内的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了抽查。其中,和县市监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抽查中,还邀请了湖南都市频道的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3)抓好了“一件事一次办”若干事项

2022年5月9日,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杰带领校车办、成职科相关同志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走流程工作。李局长以群众身份,咨询了校车使用许可相关事宜,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满意。

(4)抓好了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细致梳理全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应该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做到“应进必进”,因特殊情况不能进驻的事项,挪到“就近办”事项清单、负面清单中,教育政务便民工作获得群众好评。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还有差距。一些学校规章制度“废、立、改”工作与时俱进不够,少数学校的法制建设不系统、不全面。有些机构虽然成立了,但相应的配套制度没有跟上,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体系,应有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些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和科学,管理效能欠佳;少数小规模学校制度缺失,学校管理无章可依,部分制度缺乏连续性。

(二)教育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还需提升。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科室,拥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分散在各科室,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在系统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依法行政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

(三)教职工的整体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大部分学校注重对教职工师德修养、教育理念、教学能力的培养,对教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一些学校少数教职工法律意识不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的现象仍未断绝。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3年,县教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期修改、废止或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时公布。

(二)探索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把教育领域法治建设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教育法治管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对教育重点领域进行精准化、智能化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教育治理新模式。

(三)深化巩固区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巩固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深化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教育大数据,做好教育治理数字化平台的应用。发挥数字化转型创新试点的引领作用,推广试点项目建设成果。

(四)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依托县行政执法局,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完善县教育系统综合执法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打造教育领域行政执法合作典范。

(五)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切实加强系统法治理论学习,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提高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教能力。

(六)加大行业治理力度。协调各县属学校、镇街中心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对办学场所条件恶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类证照不齐全的,移交执法部门坚决依法取缔关停。

(七)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学校行政、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转变学校管理理念。加强党建,要求党员率先带头学法守法,并在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干部带头的基础上,全面宣传动员,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常规;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把学生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引导下一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委书记李文杰同志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带头作用,深入研究、周密部署,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职,对系统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将法治建设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委会议等学习内容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强化系统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的要求,完善法规审查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学校规范办学。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全部落实到位。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保障教师招聘、“阳光招生”等重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抓实“法治示范县”、“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促进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推进青少年普法活动,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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